根据《宝鸡市“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和省级以上园区用地面积核准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高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准确度,现对我县2021年度79户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用地面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8日(7天)。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信局凤鸣西路27号运行监测股)反馈。
联系电话:0917-8215850 邮箱:qsxgxjjcg@163.com
附件:2021年岐山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用地面积汇总表.xlsx
岐山县“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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