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油、糕点等进行监督抽检74批次样品,合格70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油、糕点等进行监督抽检74批次样品,合格70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陕西好先森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油菜:毒死蜱mg/kg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要求≤0.02。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岐山县天缘酒店销售的猪肉丝:糖精钠g/kg检出值为0.0389g/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岐山县惠家购物中心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mg/kg检出值为0.086mg/kg,检验标准≤0.02,标准要求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岐山县安乐红升购物广场销售的螺丝椒:啶虫脒mg/kg检出值为0.451mg/kg,标准要求≤0.02。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4批次不合格样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
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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