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信息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芹菜1批次,辣椒1批次,姜1批次、卤猪头肉1批次均检出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岐山县红红迪星源购物中心销售的辣椒:氧乐果mg/kg检出值为0.035mg/kg,标准要求≤0.02。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岐山县华雨果蔬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mg/kg检出值为0.17 mg/kg,标准要求≤0.05。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宝鸡超美佳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蔡家坡经开区店销售的姜:氧乐果mg/kg检出值为0.12mg/kg,检验标准≤0.02,标准要求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四)岐山县五丈原采菊园川菜销售的卤猪头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kg检出值为0.0233g/kg,标准要求: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4批次不合格样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
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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