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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岐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0-09 09:10:00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岐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各单位因工作实际确定个别事项需要纳入《目录》,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请纳入《目录》的承办单位抓好事项的实施。



附件:《岐山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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