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宝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全县各镇、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我县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七人普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中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我县圆满完成了七人普各项工作任务:组建了县、镇、村各级普查机构;制定了《岐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和普查工作进度表;组织普查人员积极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及普查综合试点;落实了普查工作经费和物资;开展了深入人心的宣传动员;选调了2346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并逐级开展了业务培训;完成了全县2058个普查小区的区域划分和118775栋建筑物标绘;开展了户口整顿;完成了入户摸底和入户登记,全县入户摸底期间登记人口57.88万人,入户登记期间登记人口56.78万人;对普查数据进行了编码审核汇总。尤其是,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有效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期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切实做到了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填错,为高质量完成七人普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普查主要数据
1.常住人口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为365209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459064人相比,十年共减少93855人,下降20.4%,年平均下降率为2.3%。数据表明,我县常住人口10年来呈减少趋势,主要是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家人、孩子随同离开,造成我县常住人口明显减少;同时,县城发展的局限性,造成外来务工人员停留时间相对较短,流入人口少、流出人口多,是造成我县常住人口减少的又一重要因素。
2.户别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37092户,家庭户人口为350974人;集体户3385户,集体户人口为1423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6人减少0.9人。数据表明,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等因素影响。
3.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5152人,占50.7%;女性人口为180057人,占49.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48下降为102.83。数据表明,我县常住人口性别比持续改善,呈均衡发展态势。
4.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4960人,占15.05%;15-59岁人口为211391人,占57.88%;60岁及以上人口为98858人,占27.0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0359人,占19.27%。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60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7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12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少儿人口和老年人口比重上升,生育政策调整成效显现,同时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青壮年人口比重下降,人口均衡发展压力依然存在。
5.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814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962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5379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7762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3年提高至9.51年,文盲率由3.6%下降为3.19%。数据表明,10年来受教育状况明显改善,人口素质不断提升。
6.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7127人,占48.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8082人,占51.5%。
7.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70504人,其中,省内流动人口为66300人,省外流动人口为4204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口工作和人口普查非常重要。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问题始终是一个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面查清了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当前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获得了大量宝贵的信息资源,为推动岐山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统计服务。
岐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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