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岐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在线”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岐山县统计局局长李雷,就全力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摸清“三农”家底,与大家进行交流。李局长,您好!
李雷: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政务在线”栏目,与大家交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工作。借此机会,向长期关心支持我县统计与“三农”工作的社会各界、广大农户和经营主体,表示衷心感谢!
主持人: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首先请李局长介绍一下,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对我县有什么重要意义?
李雷: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2026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对我县而言,此次农业普查将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县“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对于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县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很多群众关心,这次普查到底“查谁、查什么”,请您详细说明。
李雷:普查对象与范围清晰明确。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内容聚焦五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二是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主持人:与前三次普查相比,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哪些变化和创新?
李雷: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与前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既有延承,也有创新。
一是普查内容与时俱进。这次普查在摸清“三农”家底的基础上,对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进行调查,将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二是普查方法科学高效。这次普查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将有力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是普查手段数字赋能。这次普查将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最近,已经完成秋冬播面积的无人机抽样调查和畜禽养殖设施遥感测量基本信息收集工作,正在开展农作物种植用地、冬小麦和油菜籽的遥感测量数据核实工作。
四是普查数据共治共享。这次普查将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
主持人:普查时间如何安排?我县推进步骤是什么?有哪些工作进展?
李雷: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全国统一分四阶段推进,我县同步落实:
一是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主要是组建县镇村三级普查机构,研制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清查摸底等,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
二是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这是普查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的阶段,也是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
三是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四是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目前我县已完成县、镇、村三级普查机构组建、普查全周期经费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正全面进入遥感测量数据核实、宣传动员与大规模“两员”选聘的准备关键期。
主持人:如何确保这次普查顺利实施?
李雷: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岐山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统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主持人:普查对象应怎样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
李雷: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
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主持人: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这一期的“政务在线”节目马上就要结束了,感谢李局长的详细解读,让我们全面了解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安排与工作要求。农业普查摸清家底、服务发展、惠及民生,希望全县上下同心协力,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李雷: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请大家支持和配合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我们将以高度责任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为我县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实统计信息支撑。
主持人: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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