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建设方陕西省宝鸡公路管理局第二机械化养护中心申请沥青拌合站临时用地,需要占用京当镇小强村小西组部分土地做为临时用地,该宗地为集体土地,面积18.21亩,其中建设用地18.21亩。经实地踏勘,该宗临时用地所涉及被占用村组土地的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明确无争议,不涉及违法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该宗临时用地已通过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审批,使用期限为2024年7月21日-2026年7月20日。
岐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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