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进行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信息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大葱1批次、餐饮具3批次均检出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岐山县祝家庄民都超市销售的大葱:毒死蜱 mg/kg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要求≤0.02。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岐山县蔡家坡苏四酒店、陕西华臻工贸服务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使用的骨碟检出大肠菌群/50cm²项目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陕西滨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型餐碗小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100cm²检出值0.024mg/10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天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4批次不合格样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
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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