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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6-07-20 11:30:15

朱轶哲 王翠丽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鸣镇朝阳路西段华尔郁金苑小区4号楼4单元1层东户,证号为岐山县房权证凤鸣镇字第023946、02394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轶哲 王翠丽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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