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6-07-15 09:24:07

赵三星、郭素荣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蔡家坡镇凤凰西路南侧鑫星家园1号楼1单元5层8号,证号为岐山县房权证蔡家坡镇字第00575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三星、郭素荣    

2026年7月14日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