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6-06-24 15:26:12

郭雷鹏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鸣镇太平路018号和氏金地小区1号楼1单元11层西户,证号为陕(2020)岐山县不动产权字第000129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雷鹏    

2026年6月24日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