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6-05-09 16:52:01

杜建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鸣镇太平路中段西侧陶然居1号楼2单元2层3号的证号为岐山县房权证凤鸣镇字第01458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建红 

2026509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