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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04-23 14:33:12

郭周明、郭小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岐山县凤鸣镇北环路凤鸣花园新区11号楼1单元3层西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周明 郭小玲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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