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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04-22 17:34:12

王宝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岐山县凤鸣镇北环路001号文景园小区12号楼1单元2层202西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宝平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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