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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04-10 16:37:25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冯浩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岐山县凤鸣镇北环路023号华宇翡翠城小区14号楼2单元1楼东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浩宇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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