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根据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通知》(陕疾控发〔2025〕6号)及我局《关于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机构备案及健康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岐卫健发〔2026〕32号)文件要求,我县第一批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机构备案工作已完成。经审核,以下8家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符合备案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岐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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