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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两病”门诊慢性病经办流程指南

发布时间: 2022-05-09 17:07:32

根据《宝鸡市“两病”门诊慢性病专项行动全国示范城市实施细则(试行)》,为更好保障“两病”、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医疗服务需求,自2021年10月1日起,岐山县开通“两病”、门诊慢性病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定点医药机构一站式结算便民服务方式,具体经办流程如下:

一、“两病”申请准入

(一)线上

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慢病保险服务平台”→填写申报人基本信息→选择慢病病种→选择就近服务窗口→上传与病种相符的近期住院病历、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健康体检报告、家庭医生签约手册其中任意一项及一个月用药量处方→资格鉴定→定点医药机构一站式购药。

(二)线下

方式一:到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交申报资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执业医师鉴定→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备案或发送至慢性病工作群→工作人员备案→定点医药机构一站式购药。

方式二:到医保经办中心慢病服务窗口、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点药店提交申报资料→工作人员帮助患者进行资料拍照上传→审核流程和待遇享受流程同线上申请一致。

二、门诊慢性病申请准入

(一)普通门诊慢性病

1.线上

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慢病保险服务平台”→填写申报人基本信息→选择慢病病种→选择就近服务窗口→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与申请病种相符的近两年住院病历或近三个月门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及相关病检单据资料→初审→体检→专家鉴定→通过后在小程序下载《宝鸡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到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由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用药建议、医疗机构医保科盖章→到县医保经办中心慢病服务窗口、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点药店或登录小程序上传审批表及—个月用药量处方→备案后到定点医药机构一站式购药。

2.线下

到医保经办中心慢病服务窗口、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点药店提交纸质资料→工作人员帮助患者进行拍照上传→审核流程和待遇享受流程同线上申请一致。

(二)门诊大病

审批程序:申请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近期3张免冠照片、近两年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宝鸡市城镇职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一式三份(医院、患者、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由医疗机构医保科盖章、备案。患者持门诊慢性病审批表到县医保经办中心慢性病服务窗口、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点药店上传审批表及一个月用药量处方,3个工作日后享受报销待遇。

三、一站式结算医药机构

(一)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二)镇卫生院

(三)开通慢性病结算系统的村卫生室

(四)开通慢性病结算系统的医保定点药店



             咨询电话:市本级0917—3871800

             岐山县  0917-8219559     0917—822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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