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申领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对5名企业职工的情况进行审核,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3日至8月7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岐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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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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