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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 2026-08-11 09:55:10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阳光招生工作部署,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保证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就近免试入学,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服务能力。现就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办法

2026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采用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进行。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统筹安排适龄少年儿童入学。

二、报名对象及报名时间

1.小学一年级:凡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026年8月11日(星期二)9:00至8月15日(星期六)17:00登录招生系统报名。

2.初中七年级:2026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2026年8月11日(星期二)11:00至8月15日(星期六)17:00登录招生系统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入口

家长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完成“幼升小”学生报名事宜:

①下载安装“秦务员”APP;

②使用支付宝小程序“秦务员”;

③电脑PC端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zx.baoji.gov.cn/qishanxian/public/index?t=1781573506419)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后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在线办理。如遇报名操作技术问题可咨询拟报名学校。

2.选报类型

选报类型网上办理分为两大类六种情形,分别为户籍类(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其他)和随迁子女类(跨省随迁、跨市随迁、市内跨县区随迁)。政策优待类不在网上填报,在网上正式报名开始后,持相关佐证资料前往预报名学校线下登记审核。

(一)房户一致:      

1.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即房户一致类。

2.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长期(六年以上)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共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且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即房户一致三代同住类。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都属于房户一致。

(二)房户不一致:

1.新生具有学区范围内户籍,因拆迁等原因学区内无房产的,即有户无房类。

2.新生具有岐山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即岐山户籍有房无户类。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都属于房户不一致。

(三)其他:新生具有岐山户籍但不在学区范围内,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居住的,即岐山户籍租房类。

(四)跨省随迁:

1.新生具有陕西省以外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即非岐山户籍有房类。

2.新生具有陕西省以外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即非岐山户籍租房类。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都属于跨省随迁。

(五)跨市随迁:

1.新生具有陕西省内宝鸡市以外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即非岐山户籍有房类。

2.新生具有陕西省内宝鸡市以外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即非岐山户籍租房类。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都属于跨市随迁。

(六)市内跨县区随迁:

1.新生具有宝鸡市内岐山县以外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即非岐山户籍有房类。

2.新生具有宝鸡市内岐山县以外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的,即非岐山户籍租房类。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都属于市内跨县区随迁。

温馨提示:填报不动产权证号或房产证号时,网上填写内容须按照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产证最顶部格式,原封不动填写,例如:不动产权(陕(xxxx)岐山县不动产权第xxxxxxx号),房产证(岐山县房权证xx镇字第xxxxxx号),证书凡有括号的必须在英文状态下输入,否则系统无法识别。

(七)初中:2026年岐山县县域内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均需网上登记报名。

(八)政策优待类:是指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援藏干部子女及其他符合有关政策的优抚对象。凡同一家庭多孩为同一学段同一学区,新生可在系统“长幼随学”选填项中填报相关信息,系统录取时在同类型、同批次中优先考虑。

四、资料准备

(一)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或宅基证或购房合同,提供购房合同者须同时提供房屋销售契税缴费发票)原件。

(二)其他: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三)跨省随迁、跨市随迁、市内跨县区随迁中的非岐山户籍有房类: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或宅基证或购房合同,提供购房合同者须同时提供房屋销售契税缴费发票)原件。

(四)跨省随迁、跨市随迁、市内跨县区随迁中的非岐山户籍租房类: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明。

(五)初中对口直升: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六)来岐学生(含岐山户籍返岐学生):小升初学生学籍证明及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七)政策优待类:根据优待类型提供家庭户口本、优待类别相关资料原件,前往拟报名学校进行线下登记审核后进行招生系统录入补办。

五、录取顺序

2026年秋季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按各校计划分类分批招生,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小学段(“幼升小”):政策优待类→房户一致类→房户一致三代同住类→房户不一致的有户无房类→房户不一致的岐山户籍有房无户类→跨省随迁、跨市随迁、市内跨县区随迁中的非岐山籍有房类→其他的岐山户籍租房类→跨省随迁、跨市随迁、市内跨县区随迁中的非岐山籍租房类。

初中段(“小升初”):按照招生方案划分学校由初中学校网上录取。

各小学、初中学校按照以上录取顺序依次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根据县域学位剩余情况,在县域内统筹安排就读。

温馨提示:报名成功不等同于学校录取,请家长朋友务必关注学校录取情况。若未被报名学校录取,应及时查看招生系统为孩子统筹的学校。

县教体局联系电话:0917—8213076  8214995  8213094  8212435

义务段各学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岐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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