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定,现将2025年度岐山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有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如发现公示对象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及时向县人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28日
监督电话:0917—8212223
邮寄地址:岐山县朝阳路44号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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