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岗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宝就工发〔202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认定的就业帮扶基地、村镇工厂享受岗位补贴资金公示如下:
1. 岐山县圣龙箱板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认定就业帮扶基地,吸纳脱贫劳动力10人,享受补贴资金2万元。
2. 岐山县蔡家坡镇宏鑫织布厂,于2024年9月19日认定村镇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6人,享受岗位补贴资金1.2万元。
本次公示时间7天(5月28日至6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补贴单位情况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岐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电话:0917-8211862
岐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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