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文件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一)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县农村公路发展中心对各养护工区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严禁养护人员焚烧柴草、垃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各养护工区加强路段巡查,及时清理过往车辆洒落污染物,对污染严重路段进行冲洗。县农路中心投入6万余元购置喷水清扫冲洗车1台,有效减少公路保洁作业中的扬尘产生。
(二)优化公路网规划建设,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我局科学谋划建设项目,着力构建现代化绿色交通网络。在扶曹公路等靠近秦岭北麓重点环境保护区域的特殊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中,充分考量环境影响,强化县乡公路生态保护,做好原生植被保留和近自然生态恢复,降低新建、改扩建项目对重要生态系统的扰动。同时,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标准化、智能化、工业化建造,推行永临结合施工,促进建养一体化,减少全生命周期资源消耗。在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中,完善生态环境敏感路段跨河桥梁的排水设施建设及养护。在农村公路改扩建和修复养护工程中,积极应用沥青路面再生等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将翻修旧沥青路面经翻挖、回收、破碎、筛分后,按比例掺配再生剂、新沥青材料、新集料,重新拌和铺筑,实现资源节约。
(三)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升智能化水平,倡导绿色出行。自2018年起,我局对下线报废的客运班车按照“政府引导、行业规范、企业实施”原则进行公交化改造,明确新购置公交车须全部为纯电动车辆方可办理营运手续。截至目前,全县开通公交线路35条,公交车143辆,其中纯电动公交车105辆,占比73%。2025年下线柴油班车5辆、柴油公交车14辆;更新纯电动班车5辆、纯电动公交车19辆,更换公交车动力电池24台。通过多部门协作,目前公交、出租等行业新增车辆已基本实现全部为新能源汽车。
(四)严格长途汽车站、公交站、出租车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汽车站、客运企业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制度,严查乘客行李,对违规携带违禁品的予以收缴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管。我局安排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2户危运企业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核查驾驶员、押运员岗前培训,危险货物罐体检测,危运车辆维修及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严查普通货车无资质违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严防不按批准线路行驶导致水源地污染等事件。
(六)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经核查,我县2户危运企业不具备运输医疗废物资质。目前全县医疗废物由卫健部门委托宝鸡市有资质单位承运,我局将持续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七)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经查,我县2户危运企业目前不具备运输放射性物品资质。我局将加强企业监管,防止企业私自承运。
(八)监督交通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我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原则,专项部署公路建设项目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抑尘措施,土石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动态调整施工便道洒水频次,落实运输车辆覆盖、冲洗等措施;易产生扬尘的场地和材料一律覆盖,未安装抑尘装备的拌合设备不得使用。同时开展常态化检查,开工条件不到位的不得开工,扬尘控制不力且整改不到位的停工整顿。2025年共建成农村公路改造项目3个,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7个。
(九)配合做好煤炭卡口监管工作。我局积极配合公安、林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部门协作机制运行顺畅。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牵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我局与县发改局紧密配合,及时对接铁路部门及工矿企业,目前我县暂无铁路专用线建设需求。发改、自然资源部门已将年产量150万吨以上企业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作为立项、土地审批的前置条件。蔡家坡火车站货场已接入铁路专用线,海螺凤凰山水泥厂矿石运输全部采用管道运输。
根据市级专班公布的重点行业年货运量100万吨以上企业名单,我县涉及1户企业。我局会同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督导,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安装门禁、交通部门源头治超等方式,督促企业推广清洁运输,目前清洁运输比例已提高至90%以上,符合环保指标要求。
我局积极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域,培育2户清洁运输企业和零排放货运车队。2025年新增纯电动货车15辆。下一步将持续为企业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及新车购置补贴的政策指导服务。
(二)积极推进车辆优化工程。自2018年起,我局对下线报废客运班车实施公交化改造。2023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岐山县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3—2027年)》(岐发〔2023〕14号)后,我局明确要求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必须为新能源汽车,并函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其作为办理营运手续的前置条件。2025年下线柴油班车5辆、柴油公交车14辆;更新纯电动班车5辆、纯电动公交车19辆,更换公交车动力电池24台。
(三)持续开展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我局与公安、生态环境、财政、商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按照任务目标,我县2025年底前需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共计119辆。通过上门宣传、电话联系、设置高排放货车限行管控、停止车辆审验、加强路检路查等措施,截至2025年底共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20辆,完成三年总任务的101%。
(四)积极推进汽车维修集中涂装“绿岛”项目。近年来,我局积极引导汽修企业开展VOCs污染排放治理,鼓励喷漆业务量大、规模强的企业申报集中喷涂项目。经指导培育,西机汽修厂申报建设“蔡家坡汽车维修集中喷涂绿岛项目”,建成后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集中管理、集中处理”。该项目于2025年7月开工,截至目前,桩基框架、场地硬化、外棚搭建、电路铺设等基础及配套工程已完工,喷漆房主体安装全部完成,预计2026年4月中旬进入系统试运行阶段。
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1户汽车修理厂维修车间库房存放废机油桶未及时入危废库”问题。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岐山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2025年5月,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汽修厂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个别询问等方式,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厂已落实全部整改措施。2025年11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销号。
四、存在问题
一是公交企业亏损严重,持续发展动力不足。受私家车、电动自行车、网约车等出行方式分流影响,公交客流量大幅下降,运营收入锐减;财政拨付运营补贴不及时,车辆及动力电池老化衰减,更新资金压力巨大。二是环保监管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个别施工单位、运输车辆环保意识薄弱,扬尘防控等措施落实不够彻底,常态化监管压力较大。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提高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自2018年起,我县即要求新购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纯电动车,但2018年前购置的柴油车尚未达报废年限,拉低了新能源车总体占比。2023年起,我局要求出租车也全部采用新能源纯电动车方可办理营运手续,并函告县行政审批局。对存量柴油客车,督促企业通过加装车用尿素罐、油改气、提前报废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逐步提升新能源车辆占比。二是进一步加强汽修厂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对维修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集中收集、分类存放、规范处置。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重点规范挥发性有机物管控。积极会同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整改的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切实起到“处罚一家、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下属单位、企业从业人员通过会议、微信工作群等形式,传达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引导淘汰老旧车辆、做好防尘措施。向群众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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