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散煤整治、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生态环保督导问题整改等关键任务,坚持依法监管、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协同发力,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履职工作落地见效,全县市场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现将全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统筹部署,压实生态环保监管责任
1.健全工作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责任清单和任务台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基层所职责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2.强化督导落实。对散煤整治、油品质量、烟花爆竹监管、督导问题整改等重点事项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闭环落实。
3.狠抓问题整改。对市、县生态环保督察及各级督导检查反馈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二)深化散煤污染整治,坚决守住大气防控底线
1.严控禁燃区经营行为。持续巩固禁燃区散煤经营清零成果,对县城建成区、重点管控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散煤销售点,严厉打击流动售煤、隐蔽售煤行为,全年未发生禁燃区散煤经营反弹问题。
2.强化煤质质量监管。对保留的洁净煤配送网点、煤炭经营单位配合省市抽检工作,严防劣质散煤流入市场。
(三)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
1.严管油品质量和油气回收。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配合市局对全县加油站、储油库进行检查和抽检,严查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行为;督促经营单位规范运行油气回收装置,定期开展设备运行检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2.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汽修、印刷、包装、家具制造等行业使用的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开展专项抽查,严查销售使用高VOCs含量产品行为,引导经营主体使用低挥发性环保产品。
3.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监管。配合牵头单位全面排查城区及重点乡镇餐饮服务单位,督促安装、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依法查处油烟直排、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推动餐饮行业规范治理。
4.强化扬尘源头管控。加强对商品混凝土、建材销售、砂石经营等市场主体监管,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扬尘防控要求,规范物料堆放、车辆运输管理。
(四)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全面落实生态环保要求
1.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禁塑限塑规定,对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药店等开展专项检查,严查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引导推广环保替代产品。
2.强化重点工业产品环保监管。对涉及环境风险的建材、化工、家具、包装材料等产品加大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环保标准产品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和环保责任。
(五)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1.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抽检。围绕环保相关产品、民生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等开展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核查处置,倒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2.加强烟花爆竹质量监管。在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段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及超标违禁烟花爆竹行为,降低燃放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
3.强化计量与认证监管。加强对环境监测设备、排污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确保环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加强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认证监管,维护认证市场秩序。
4.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加强对涉环保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
(六)狠抓督导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对各级生态环保督察、专项督导、交叉检查反馈的涉及散煤管控、油品质量、餐饮油烟、塑料污染等问题,坚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标本兼治”。
二、工作亮点与成效
1.散煤整治实现闭环长效管控。创新“巡查+抽检+联合执法”模式,禁燃区动态清零、劣质煤有效管控,整治成效持续巩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得到上级充分肯定。
2.大气污染防治实现全链条精准监管。构建“油品+VOCs+餐饮油烟”三位一体治理体系,常态化联合执法、错时执法、夜间巡查机制成熟运行,市场领域大气污染源头防控成效显著。
3.监管与服务并重优化营商环境。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主动上门指导企业落实环保要求、规范经营行为,推行柔性执法、审慎监管,实现生态环保监管与服务市场主体双赢。
4.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治理合力。建立与生态环境、公安、应急、乡镇(街道)等常态化联动机制,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案件移送高效顺畅,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监管覆盖面仍有短板。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散煤回流、流动售煤等行为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存在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
2.部分经营主体环保意识薄弱。少数商户、小微企业存在侥幸心理,环保设施运行不规范、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反弹,长效管控压力较大。
3.智慧监管手段应用不足。信息化、数字化监管手段运用不够充分,非现场监管、溯源监管水平不高,精准监管、智能监管能力有待提升。
4.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监管点多、线长、面广,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任务繁重,日常巡查频次和深度难以完全满足生态环保监管要求。
5.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仍需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研判机制不够完善,协同监管的整体性、时效性仍有提升空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压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考核,持续压紧压实各环节监管责任,确保履职到位。
2.巩固提升散煤和大气污染整治成果。保持散煤管控高压态势,严防反弹;持续强化油品、VOCs、餐饮油烟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
3.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涉危废品规范管理、重点工业产品环保监管,不断提升市场领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4.强化产品质量与重点时段监管。加大环保相关产品抽检力度,严管烟花爆竹等重点商品质量,紧盯关键节点开展专项执法,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5.狠抓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做好各级督导反馈问题“回头看”,健全长效监管制度,推动从“被动整改”向“主动治理”转变。
6.提升智慧监管和协同治理能力。加快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7.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生态环保监管专业化水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履行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保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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