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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27 10:20:00

按照《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岐办发〔2021〕35号)文件要求,现将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治,狠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企业自查、专家指导帮扶、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逐一销号,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陕西省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8)的通知》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紧盯非煤矿山领域突出问题和安全风险,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非煤矿山领域地面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不断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县长、分管县长、各副县长分别带队到各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导检查。春节假期到元宵节每天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段对全县重点区域开展烟花爆竹巡查收缴工作。同时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点、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超量储存、违规堆放、消防不达标等问题,对无证经营、违规采购、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监管力度,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齐抓共管做好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监管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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