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县住建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专题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夯实责任
我局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制定《岐山县住建领域2025年生态环保工作方案》《岐山县住建领域2025年大气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岐山县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细化分解我局承担的大气治理、水污染治理、城市管理等重点生态环保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要求,层层压实治理责任,先后组织召开推进会13次,有序推进工作落实。
(二)认真履职,严格执法
1.大气治理方面。一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我县共有在建项目7个,其中房建项目6个,市政项目1个。一年来,我局认真落实省市县各级要求,及时制定《重污染天气专项工作方案》,不断强化监管,成立联合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常态化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扬尘检测仪,并联网接入市环境监控平台,做到实时在线监控。全年累计开展扬尘专项检查16次,整治扬尘管控不达标问题18个,约谈企业2次。二是不断提升城区环境质量。坚持“机洗+机扫+人工”三位一体的保洁模式,通过冲、洗、扫、喷等多种方式,实行早五晚九巡回保洁制度。不断强化机械化清扫保洁,根据不同污染等级,及时增加道路环卫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有效的抑制道路扬尘污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根据宝鸡市道路积尘负荷走航检测月报告反馈情况,城区道路清洁度评价平均得分在97分以上,道路清洁状况良好,优秀道路平均占比在98.4%。三是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健全餐饮油烟管理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突出精准治污,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组织人员每月对158户餐饮单位及48家小餐饮摊贩进行巡检,制发油烟清洗检测通知28家、责令整改通知4家,处理上级反馈问题2次。严格实行烧烤管理规定,督促27家中大型餐饮单位完成油烟检测,责令餐饮门店更换老旧净化器5台,处理油烟投诉12起,严格督导检查,保存清洗记录,确保我县大气污染工作绩效达标。四是大力实施供热提升改造。岐山温暖城建热力有限公司投资1006.3万元完成东区供热站提升改造,新建约800平米锅炉房,安装4台20吨高效燃气锅炉,更换节能型水泵8台(节电率≥25%)、智能监控系统及水处理系统(水质达标率100%),同时改造小区换热站21个,新建换热站4个。配套建设天然气、热力管道及安全防护设备。五是实施岐山县集中供热及管网改造工程。总投资3.36亿元,一期工程总投资1.5亿元,新建中深层地热能无干扰清洁供热厂一座,设计供热面积44.08万平方米,该项目于2024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目前,新建中深层地热井9口,铺设一级供热管网8500米、二级管网1000余米,改建润泽苑、盛世锦园、凤鸣湖1号小区二级换热站3座,架设热源厂专线3.5公里,建设项目附属用房3628.16平方米。2025年11月15日起,已向盛世锦园和润泽苑两个小区676户居民正常供热。从运行状况来看,供热管网系统运行平稳,供热小区室内温度均达标,群众反响普遍较好。
2.水污染治理方面。一是积极开展小韦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按照《岐山县住建局小韦河水质治理相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县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处理水平,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四班三运转”24小时工作制度,提标改造原CASS工艺为A2O工艺,加大出水监测频次。邀请省环保协会、长安大学等专家教授对出水水质提标进行研讨论证,确保出水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A标准(准四类标准)。不断加快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联系专家和设计单位,绘制城区管网现状图,制定县城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方案,分年度逐步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工程。目前县城区建成雨污收集管网55.22千米,雨污管网覆盖率95%以上,污水集中收集率67.2%。持续提升中水利用水平,结合环保专家将中水作为凤鸣湖生态补水的建议,从7月19日起,将县污水处理中心中水全部引入凤鸣湖作为景观补水,日均流量6000m3,实现了县污水处理中心中水全部再利用。二是优化污水减排流程。凤鸣污水处理中心全年244.63万吨,日平均处理量约7000余吨,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均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24-2018)标准。加强对污泥处理环节的监管,污泥经脱水后全部实现规范化转运,并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污泥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经排查,县城区无黑臭水体。
3.城市管理方面。强化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健全“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把加强精细管理作为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强市政设施管护。落实“日修+夜查”工作制度,及时修补更换破损市政设施,保持完好率95%以上。修补更换破损、松动石材道砖及透水砖2200余块,修补破损道沿60余米,更换雨篦10套、雨污检查井12套,检修城区各路段路灯2600余盏,更换地埋电缆600余米,强化市政设施管护水平,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断提高。二是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全年累计清运城区生活垃圾2.2万吨,收集处理餐厨垃圾1200余吨,垃圾收集率100%,密闭化运输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持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印发《岐山县城乡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镇开展排查整治,同时对省市反馈的农村生活垃圾遥感监测图斑和建筑垃圾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已全部整治完成并销号。全年走访回访单位、小区垃圾清运服务对象200余次,服务满意率100%。三是做好绿化苗木养护。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大力推进绿化修剪整形、防虫打药、树穴美化、黄土裸露地块补植补栽工作,作好城区45万平方米绿化管护,绿化苗木成活率90%以上,城区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四是常态化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严格落实《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整治,治理流动摊贩3500余人次,设置便民摊群点共7处,清理违规经营1150余处,取缔露天烧烤6处,拆除违规广告条幅35条,拆除更换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牌匾8处,上报市级智慧平台处置案件3273件,市容秩序进一步得到提升。全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起,其中消防违法11起、园林绿化1起、建筑市场4起,其他1起。五是实施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热电联产建设项目。总投资3.61亿元,新建1条日处理能力500吨的垃圾焚烧线,采用机械炉排炉方案,配置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施,为周边用热单位提供热源。该项目以招商引资形式开展,2024年1月县政府与陕七建公司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及合作框架协议。项目于2025年7月底进场,12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综合楼结构封顶、蓄水池封顶、卸料大厅基础、垃圾池基础施工、锅炉除渣间及汽机间基础垫层浇筑钢筋绑扎、烟囱区域开挖等工作,项目首批设备计划于4月份陆续进场,2026年12月建成投用。
4.建设领域方面。一是规范建筑材料使用管理。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结合“质量月”和“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同时,积极推广绿色建筑,从设计、施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要求新建建筑必须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并鼓励建设单位积极建设星级绿色建筑。二是严查违规建设工程项目。全年共查处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3个,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歪风,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管理环境秩序稳步向好。
二、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在生态环保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筑工地点多面广,扬尘管控成效易反复,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有待加强。二是市容管理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游商占道经营、餐饮油烟管理、“小、野广告”清除方面需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三是缺乏基础设施管护资金,存在重建轻管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的要求上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住建领域生态环保日常监管,严防各类违规问题反弹回潮。
一是强化责任抓落实。继续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餐饮门店的环保意识,提高做好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自觉性,举全系统之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
二是全面自查抓提升。一抓建筑扬尘管控,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把正在开挖基槽,外运渣土、建筑垃圾的工地和订单量较大的商砼站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盯紧看牢,持续督查。二抓道路扬尘治理,坚持精细化、标准化、网格化管理,以“道牙无尘、路无杂物、设施完整、路见本色”为标准,做好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管护工作。三抓餐饮油烟治理,聚焦大气污染管控和餐饮油烟治理,深摸排、建台账,强机制、严监管,全面提升餐饮油烟治理水平。四抓市容整治。常态化开展占道经营、乱贴乱挂、非机动车违停等市容环境整治,持续营造整洁有序的县城环境。五抓污水处理。不断完善污水处理日常管理,严把污水处理环节,细化管理措施,优化处理工艺,及时升级除污设备,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六加快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倒排项目工期,按时序进度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对管理水平弱、隐患较多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对整改措施不力、行动缓慢的约谈项目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书。对同样问题屡次发生、拒不整改、反复整改不达标的顶格处罚,形成对生态环保违规行为监管高压态势,巩固治理成效,为我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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