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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2-27 09:15:00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严格按照《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岐办发〔2021〕35号)职责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规划引领,用途管制成效显著。推动落实全县主体功能区战略,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开展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完成镇区范围确定工作,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已完成《岐山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9个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41个实用性村庄规划已完成编制工作。

(2)聚焦修复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升级。一是做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指导宝鸡顺通达矿业有限公司岐山县沙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成功创建省级绿色矿山,全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走深走实,2家矿山企业按照基金提取办法及时足额缴存治理基金共423万余元,修复治理面积达到28.86亩。二是开展生态修复项目,我局积极组织开展蔡家坡镇石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工程范围1377.42公顷,工程治理区域320公顷,通过项目实施达到防治洪涝灾害、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提升蔡家坡镇石头河流域生态功能要素的水平和地位,改善渭河流域岐山段的水源涵养能力和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目前已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和项目自验,正在进行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3)守护“国之大者”,全力保障粮食安全。2025年县级田长制办公室赴全县9个镇,共开展为期1月、11场次的耕地保护暨田长培训会,提高各级田长耕地保护工作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制作各镇及106个行政村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并下发,让耕地保护范围明确、数据可查。全年结合“6.25”土地日、法治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6次,悬挂横幅5副,设置展板8块,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有效提升了群众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年受理各类信访件9件,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政策咨询5次,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年内对2018-2024年形成的561.14亩存量违法问题整改到位耕地面积445.83亩,整改任务完成率近80%,整改清理新增违法用地面积64.62亩,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及时有效消除了违法状态。

(4)聚焦环境保护,推动大气土壤污染治理。一是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大气办工作,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停止一切露天作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推动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有力保障蓝天保卫战。二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在土地供应中及时将用途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供应信息同步提供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配合完成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要求,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向市场提供“净土”资产,推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5)压紧压实责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到位。我局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件,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后,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全面梳理排查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共性问题、个性问题一起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水平。第四轮中央环保督查共交办我局12个问题,其中3个为牵头负责问题,9个为协办问题,目前均已办结到位。

二、2026年工作计划

县自然资源局将一以贯之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全力推进问题“动态清零”。二是抓好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充分利用恢复治理基金,常态化指导企业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快蔡家坡镇石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验收。三是加快做好规划编制报批。推进我县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城镇单元详细规划报批,加快完成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在线质检工作,按时报送市政府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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