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8211180 传真:0917—8213608 邮箱:qs8212115@1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县政府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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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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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车零部件生产线迁建项目 |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麦李河东310国道南侧 |
岐山县华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中绿源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
拟投资2000万元,搬迁老厂区部分机加设备,并新增设备达到年产175.3万件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线。 |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选用减振垫或采用钢弹簧与橡胶复合串联式隔振结构、厂房墙壁采用吸声隔声材料、风机设置隔声罩、软连接等措施降噪。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西厂界执行3类标准。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下料废气、抛丸废气、焊接废气。下料废气经集气罩+滤筒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两根15m排气筒(DA009、DA010)达标排放;抛丸废气经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4根15m排气筒(DA011--DA014)达标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下脚料及不合格品、除尘灰、废钢丸、废液压油、废焊条及废包装桶等。下脚料及不合格品全部集中收集后回用于铸造工序;废钢丸集中收集后部分回用于铸造工序,剩余部分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灰、废焊条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液压油、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中相关标准限值,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少量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依托宝鸡华强涂装技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近期拉运,远期待市政管网接通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同时应满足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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