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7—8211180 传真:0917—8213608 邮箱:qs8212115@1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49号县政府后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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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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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锅炉房升级改造项目 |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蒲村镇赵家台村老庄组 |
宝鸡天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陕西智仁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4 |
报告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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