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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关于2026年6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01 10:35: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8211180   传真:0917—8213608    邮箱:qs8212115@1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县政府后二楼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1

宝环岐函〔202622

关于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初级中学实验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年5月29日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关于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初级中学实验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初级中学:

你单位报送的《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初级中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现结合专家组评估意见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宝鸡市岐山县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东星街04号,拟投资75万元,本项目实验室包括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其中化学实验室位于实验楼1层,物理实验室位于实验楼2层,生物实验室位于学校西北侧1层。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将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本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评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落实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噪声、固体废物、废气、废水的综合治理。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环保设施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离心风机、安装橡胶减振垫、弹簧减振器、对风机壳体加装隔声罩(内置吸声棉)、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设备等措施降噪。东侧、西侧、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机酸碱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有机废气。无机酸碱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有机废气经实验桌上的万向集气罩收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

3.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实验用品等。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实验用品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给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危险废物分类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中相关标准限值,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4.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烧杯、试管、滴定管、移液管等玻璃器皿及实验台的清洗废水。第一道酸碱实验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处置,第二道酸碱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经实验室收集槽收集后经酸碱中和处理后同其他清洗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限值要求。

5.应选用环保、节能材料,采取节能、节水措施,并因地制宜地做好项目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以起到吸尘滞尘、隔音降噪的作用,以确保环境整洁美观。

6.加强环境管理,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安排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对各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同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避免发生突发环境影响事件。

7.项目建成后,需对配套的噪声、废气、废水、固废处理设施开展自主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源头削减、预防为主和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情况等清洁生产指标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应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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