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6年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9 14:4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8211180   传真:0917—8213608

邮    箱:qs8212115@1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县政府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废旧轮胎粉碎胶粉项目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安乐村蔡东组

陕西金轮橡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庆鑫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00万,以废旧轮胎为原料,建设2条胶粉生产线,年处理废旧轮胎5万吨,废旧轮胎全部为回收的废旧卡车轮胎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建筑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车辆出入现场时低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噪。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设置基础减振设施安装减振基座、垫橡胶圈、加装隔声罩、合理布局、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期间土地整理、开挖及回填产生扬尘砂石、水泥运输及装卸过程中随风散逸的粉尘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车辆尾气。通过采取洒水、覆盖、道路硬化、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及车辆冲洗设施设置防尘网或防尘布、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防尘。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磨粉环节产生的破碎废气、细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细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在气装置下方设置软帘,尽量包围集气罩产尘部位等措施抑制废气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定期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系统收集的胶粉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除尘系统收集的胶粉作为产品(胶粉)外售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中相关标准限值,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施工期废水主要设备清洗和进出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和进出车辆冲洗废水通过设置临时收集渠及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已有的20m³陕西立标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