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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6年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8 17:25: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8211180   传真:0917-8213608

邮箱:qs8212115@1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县政府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塑料瓶、调味料及方便食品生产项目

岐山县凤鸣镇食品工业园区天缘路3号

岐山天缘食品有限公司

陕西立标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3000万元,在酿造分厂利用现有空厂房建设塑料瓶及调味料生产线,同时建设电商打包线;在酿造分厂南侧建设醋粉及面皮车间;建成后新增年产塑料瓶3330万个(4300吨)、醋粉4000吨、面皮1200吨、一碗面80万箱、调味料4500吨的生产规模。对现有食醋生产线进行技改,技改后食醋产品规模保持不变。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振动及空气振动噪声。通过加强厂房隔声生产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严格控制设备的运行时间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塑料瓶生产线吹瓶废气、醋粉压浆、储浆及合浆加工异味、调味料加热工序产生的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蒸汽能机燃烧废气、筛分除杂、磨粉废气。塑料瓶生产线吹瓶废气在吹塑机机口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通过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醋粉压浆、储浆及合浆加工异味经抽排风措施抽排后无组织排放;调味料加热工序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收集率90%)由引风机通过管道将油烟引入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现有封闭处理的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抑制臭气无组织排放;蒸汽能机燃烧废气自带低氮燃烧器(分别通过DA004-DA008排放);筛分除杂、磨粉废气依托现有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醋糟、废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原料废包装袋、废油脂、RO膜污水处理站污泥、袋式除尘器收集灰、废活性炭实验废液/水等。废醋糟外售作为有机肥、畜禽饲料或饲料添加剂,不在场内暂存;废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原料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回收公司处理;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置;RO膜厂区暂存后交由厂家回收;袋式除尘器收集灰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实验废液/水依托现有厂区危废贮存库对其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转运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调味料原料清洗、醋粉车间及调味料车间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原有食醋线废水为酿造废水、包装容器清洗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依托原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凤鸣污水处理厂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应满足凤鸣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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