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8211180 传真:0917—821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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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县政府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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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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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车零部件电泳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南环路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3-7号 |
宝鸡方达汇沣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立标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500万,新建一条汽车零部件电泳涂装生产线,主要包括脱脂、水洗、纯水洗、电泳等工序,购置纯水机、超滤机、固化炉、电锅炉等生产设备,同时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形成年电泳涂装汽车零部件30万件的产能。 |
本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确定的39个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之一(39工业涂装),要求建设单位达到环保绩效A级指标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加装基础减振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出口软连接、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电泳、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固化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泳、烘干工序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脱脂硅烷槽渣、电泳槽渣、废超滤膜、污泥、废活性炭等。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过滤材料直接由更换厂家带走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脱脂硅烷槽渣、电泳槽渣、废超滤膜、污泥、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妥善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百万平米工业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五丈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厂区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五丈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应满足五丈原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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