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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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县政府后二楼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宝环岐函〔2025〕52号 |
关于陕西美畅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强超细钨丝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年9月5日 |
2 |
宝环岐函〔2025〕53号 |
关于宝鸡宝嘉成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压缩机缸体铝压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年9月5日 |
3 |
宝环岐函〔2025〕54号 |
关于陕西金时岐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鲜食玉米加工全产业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年9月5日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关于陕西美畅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强超细钨丝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重大变动)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陕西美畅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陕西美畅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强超细钨丝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现结合专家组评估意见批复如下:
一、2025年1月13日,我局以宝环岐函〔2025〕2号文件对你单位报批的《关于陕西美畅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超强超细钨丝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现你单位拟对2025年1月已批复的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变更主要内容为:决定取消末端“成品拉丝”工艺,产品规格及产能由变动前的年产φ30μm~φ40μm钨丝刚线2400万公里(528t/a)变更为年产φ40μm~φ80μm钨丝刚线1350万公里/年(792t/a),变动后总产能为1800万公里/年(1056t/a),产能增加264t/a,增幅50%。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规定,上述项目变更属于重大变动。经审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和本批复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且保证其正常运行情况下,污染物将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本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评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落实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噪声、固体废物、废气、废水的综合治理。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新增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要求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利用隔声箱封闭,内壁设置隔音棉,基础减振,柔性连接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制粉废气、轧制废气、开坯废气、旋锻废气、天然气拉丝废气等。制粉(筛粉、混粉)废气颗粒物采用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轧制废气、大转废气采用集气罩+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开坯、旋锻3废气采用集气罩+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1根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旋锻3废气采用集气罩+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1根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旋锻4、旋锻5废气采用集气罩+2套滤筒除尘器处理+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4-22车间天然气拉丝设备搬迁至2-8车间,2-8车间天然气八模拉丝机废气1采用集气罩+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27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2-8车间天然气八模拉丝机废气2采用集气罩+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27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8);2-8车间天然气大小转天然气废气采用集气罩+27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6)。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
3.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物、除尘器收尘灰、蒸发干化物(钨酸钾杂盐、钨酸钠杂盐)、化尖产生的钨酸钠等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石墨灰通过在石墨乳拉丝设备处设置收集托盘,收集暂存后委托处置,对于地面掉落的少量石墨灰,每日清扫,清扫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经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4.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电解清洗废水均进入到“钨回收系统”处理,采用“蒸发+冷凝”工艺,蒸干后的钨酸钾、钨酸钠,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企业,蒸发冷凝水回用于电解清洗,达到废水不外排;车间模具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检验废水经管道进入车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陕西蔡源科创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循环水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水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陕西蔡源科创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理。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应满足陕西蔡源科创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纳管要求。
5.应选用环保、节能材料,采取节能、节水措施,并因地制宜地做好项目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以起到吸尘滞尘、隔音降噪的作用,以确保环境整洁美观。
6.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变更排污许可证,依据排污许可证制定、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类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等排污。
7.加强环境管理,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安排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对各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同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避免发生突发环境影响事件。
8.项目建成后,需对配套的噪声、废气、固废及废水处理设施开展自主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源头削减、预防为主和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促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应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2025年9月5日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关于宝鸡宝嘉成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压缩机缸体铝压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宝鸡宝嘉成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宝鸡宝嘉成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压缩机缸体铝压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现结合专家组评估意见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汽车大道5号,拟投资800万元。该项目在厂区原有预留的空置厂房内新增熔化炉、压铸机、抛丸机等生产设施,新建一条汽车压缩机缸体压铸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生产的压缩机缸体等主要为汽车空调配套。预计形成年生产汽车压缩机缸体、压缩机前后盖等压铸件3000t/a的产能。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将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本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评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本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确定的39个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之一(六、铸造),位于经开区范围内,要求建设单位参照铸造行业达到环保绩效A级指标要求。
2.认真落实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噪声、固体废物、废气、废水的综合治理。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设置隔音房,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出口软连接等方式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3.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以及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熔化炉及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中的炉渣、废钢丸、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由铝锭厂家回收重熔再次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5.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陕西蔡源科创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五丈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应满足陕西蔡源科创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五丈原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6.应选用环保、节能材料,采取节能、节水措施,并因地制宜地做好项目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以起到吸尘滞尘、隔音降噪的作用,以确保环境整洁美观。
7.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变更排污许可证,依据排污许可证制定、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类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等排污。
8.加强环境管理,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安排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对各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同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避免发生突发环境影响事件。
9.项目建成后,需对配套的噪声、废气、固废开展自主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源头削减、预防为主和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情况等清洁生产指标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应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2025年9月5日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关于陕西金时岐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鲜食玉米加工全产业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陕西金时岐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陕西金时岐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鲜食玉米加工全产业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现结合专家组评估意见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岐山县凤鸣镇岐山县食品产业园,拟投资8000万元。该项目新建年产速冻甜玉米粒12000吨、速冻青豆粒2000吨、速冻胡萝卜丁200吨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企业涉及2台4吨/小时燃气锅炉。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将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本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执行建设项目须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评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落实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噪声、固体废物、废气、废水的综合治理。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设备布局等措施降噪。要求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车辆,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进入工区,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车速,进入居民区时应限速行驶,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空调系统等,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加装减振垫、隔振垫、隔声罩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2.施工期废气主要为主体建设及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要求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期物料运输的临时道路、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地必须绿化或固化,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沙、渣土、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不得露天堆放。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中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2台锅炉燃烧废气经各自“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2根11.5m 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运营期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GB13271-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外运采用篷布覆盖,定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检测样品、筛选杂质、制水机产生的离子交换树脂、废培养基、污泥、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及废含油手套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检测样品、筛选杂质等废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外售;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废培养基高温灭菌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污泥运至指定地点填埋处理。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及废含油手套收集后分类存储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4.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机械维修和冲洗用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用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机械冲洗或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均为周边村民,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民化粪池收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试验田施肥,生产废水(清洗、漂烫、冷却废水、锅炉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1200m³/d)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岐山县凤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岐山县污水处理中心)处理。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应满足岐山县凤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要求。
5.应选用环保、节能材料,采取节能、节水措施,并因地制宜地做好项目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以起到吸尘滞尘、隔音降噪的作用,以确保环境整洁美观。
6.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排污许可证,依据排污许可证制定、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类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等排污。
7.加强环境管理,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安排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对各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同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避免发生突发环境影响事件。
8.项目建成后,需对配套的噪声、废气、固废及废水处理设施开展自主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源头削减、预防为主和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促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应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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