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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5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20 16:28: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3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8211180   传真:0917-8213608

邮箱:qs8212115@1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县政府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汽车内饰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岐山县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工业园德馨路

陕西三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陕西立标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生产设备,主要是改变设备布局,同时将工作制度由原来的单班制变为三班制,新增汽车地板垫产能13.5万件,汽车内饰衬层产能保持不变。本次改扩建完成后全厂预计形成年产地板垫28万件,汽车内饰衬层23.8万件的产能。

本项目依托已建成标准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搬迁的生产设备安装和调试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设置隔音房,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出口软连接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加热、吸塑、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各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2

宝鸡大越盛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吸隔音材料及汽车内饰地毯生产线

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南环路百万米标准化园区3-5厂房

宝鸡大越盛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信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购置气流成网设备一套(包括电子秤重混毛开包一体机1台、开松机1台、给棉机1台、气流成网机1台、烘燥机1套、裁切机1台),梳理机1台、交叉铺网机1台、针刺机1台、卷取机1台等设备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形成年产 3000吨吸隔音材料产能。

本项目在已建成厂房进行设备安装,无土建施工,施工期仅进行设施的安装和调试

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来自吹塑机、粉料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要求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消音器等措施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烘干、燃烧废气及混料、开松、梳理、铺网产生的短纤维粉尘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风机引至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最终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并入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后共用15m排气筒(DA001)排放。短纤维粉尘由设备自带收集箱收集,并及时清理破碎回用,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陕环函〔2019〕247号)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混料、开松、梳理、铺网生产工序会产生的短纤维粉尘由设备自带收集箱收集后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运营期生产环节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陕西蔡源科创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应满足陕西蔡源科创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五丈原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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