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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5年6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12 15:14: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2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8211180   传真:0917-8213608

邮箱:qs8212115@1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县政府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蔡家坡城区集中供热提升改造项目(重大变动)

陕西省宝鸡市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

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陕西中蓝企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24389.45万元建设集中供热提升改造项目,东区热源站位于岐山县大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侧,总建筑面积为2512.9m2,建设5台4.55MW污水源热泵机组及其它辅助设备设施,建成后,保障“北至凤凰东路,南至熙华路,西起东一路,东至东六路”供热范围内4个小区和2家驻蔡单位约11万平方米采暖面积;西区热源站位于金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西侧,总建筑面积为2160.09m2,建设4台20t/h燃气热水锅炉及其它辅助设备设施,建成后,保障“北至陇海铁路,南至渭河,西至西五路,东至东一路”供热范围内25个小区17家驻蔡单位,约67万平方米采暖面积;梧桐里热源站位于蔡家坡高速收费口西广场西南角,占地面积约144m2,建设2台8t/h燃气热水锅炉及其辅助设备、设施,建成后,可保障梧桐里水城及凤凰未来城2个小区的供热,约8万平方米采暖面积。

2022年4月25日集中供热项目取得我局宝环岐函〔2022〕29号批复,实施过程中,因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范围调整及热源站优化设计,取消二期站前热源站的建设,变更为梧桐里热源站和西区热源站,且新建热源站规模、输出介质较原环评发生变化,项目已于2022年建成投运,现按重大变动项目重新报批补办手续。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锅炉、污水源热泵机组、鼓风机、循环泵、补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厂房隔音等措施降噪,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东区热源站东侧、西侧、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西区热源站东侧、西侧及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梧桐里热源站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西区热源站及梧桐里热源站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东区热源站为污水源热泵机组,无废气产生。西区热源站4台20t/h燃气锅炉和梧桐里热源站2台8t/h燃气锅炉均采用超低氮燃烧器,西区热源站1#锅炉、2#锅炉废气收集后由西区热源站10米高1#排气筒DA001排放,3#锅炉、4#锅炉废气收集后由西区热源站10米高2#排气筒DA002排放,梧桐里热源站1#锅炉废气收集后由梧桐里热源站8米高1#排气筒DA001排放、2#锅炉废气收集后由梧桐里热源站8米高2#排气筒DA002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宝鸡市锅炉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宝气专办发〔2023〕7号)中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随产随清,交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运营期热源站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处理阶段软化水设备产生的再生废水和锅炉定期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软化废水、锅炉排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岐山县大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应满足岐山县大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纳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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