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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岐山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岐山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
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06 11:00:24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岐山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岐山县财政局

                             2021年1013


岐山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

   

 

为切实做好 2021-2023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和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革,加快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渔业补助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计财〔2021〕53 号)和《宝鸡市农业农村关于印发中央渔业补助和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1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农民群众和现代农业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稳重点、扩范围、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持续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农业全程机械化水平、推进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范围。补贴范围按照省上确定补贴范围执行,具体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 15 大类 41 个小类 138 个品目(详见附件1)。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按照年度进行调整,以省农业农村厅文件为准。

(二)补贴机具。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鼓励县域内从事农机生产的企业对生产的创新先进成熟机具,及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农机专项鉴定产品申请积极进行农机专项鉴定,争取把适用、安全、高效的农机具尽早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数量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数量。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结合我县近几年购机需求实际,对补贴对象当年享受数量设置上限,具体为:原则上个人每年购买补贴机具不超过6台(套),经营组织每年购买补贴机具不超过 12台(套)(台指补贴范围内单独所有机具,套指补贴范围内的各类平台、系统、机组或设备)。凡超过补贴数量上限规定的,购买前须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补贴标准。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执行《陕西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1年起,全省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逐步降低补贴标准,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同时为确保政策效益普惠共享,省级部门将在一定范围内对当年补贴机具进行补贴额调整,具体标准以最新《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板)》为准。

、资金分配与使用

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关于印发中央渔业补助和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125号),市上下达我县2021年补贴资金50万,主要用于新购机具补贴和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根据需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可共同协商确定重点机具补贴资金计划,优先保证先进适用、生产急需等机具。农机购置补贴属约束性任务,财政部门必须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且拨付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报废更新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发〔2020〕73号)执行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

、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农机产销企业,通过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购买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必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书及购机承诺书。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销售价格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

    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机具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

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

承担相应风险。购机者购买的补贴机具应为列入当年补贴机具信

息表内的产品,凡购买非补贴机具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

自行承担。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

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可通过手机APP在线提交补贴申请或直接在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申请办理两种方式申请补贴。申请补贴需购机者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承诺书。对于简易储藏设备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安装完成后并经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确认;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供相应的行驶证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编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线下办理补贴的,现场登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资金申请表)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资金申请表一式3份,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在相对应地方签字加盖公章,1 份留存农业农村局,1份留存财政局,1 份交购机者;告知承诺书一式2份,购机者签字后,1份留存农业农村局,1份交购机者。同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字样;对线上APP提交的申请,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将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

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应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所属镇财政所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

(三)核验公示。核验公示完成主体为各镇。各镇及时组织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补贴机具(除过免现场实物核验牌证管理机具及单价不大于1000元单台机具)信息按照2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验,核验工作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无误后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以下简称抽查核实表,见附件4)上签署核部门与核实人的意见。在完成核验后汇总当期(核验无误)拟补贴信息,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栏和镇政府公示栏中实时公布,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以下简称公示表见附件5公示无异议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以下简称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6),各镇当月应将补贴发放明细表报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同时当期机具核验未通过的要向购机者作出详细说明。

(四)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机具,对当月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10%的比例对免现场实物核验的机具进行核验,核验重点是单个购机者同一个年度购置多台套机具情况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局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财政局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兑付当期农业农村局上报资金。

免现场实物核验(牌证管理机具及单价不大于1000元单台机具),在补贴资金发放后,农业农村局按照5%组织抽查核实

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及时登陆辅助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七、退货规定

凡办理补贴退货者,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购

机者持产销企业已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购机发票到

县农业农村局办理。县农业农村局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加盖公章、复印留档,并在辅助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予以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专户,持产销企业已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的购机发票,加注财政局意见,农业农村局复印留档

八、部门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申请办理、补贴机具抽查核实上报、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财政局按期做好核实和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各镇要按比例做好抽查核实及公示、汇总上报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并上报市级农机、财政部门。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镇和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高度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抓好落实。农业农村局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要建立长效绩效管理机制形成管理闭环,切实提升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二)积极引导,科学调控。各镇和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在补贴品目全部实施敞开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机大户、家庭农场、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的机械设备,推动县域内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农业全程机械化提供物质装备支撑,促进全县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

(三)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各镇和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格审核、机具核验、公示兑付等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办理。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在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牌证照。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做好牌证管理机具及单台金额不高于1000元单台机具的免于现场实物核验机具的5%抽查监管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探索补贴申请、远程视频核验、资金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普及补贴政策,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范和强化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开展补贴信息宣传服务,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在保证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以公告的形式将本年度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见附件7)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镇和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 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检查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

 

附件: 1.陕西省 2021-2023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3.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

4.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

5.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

6.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

7.    年度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受益信息汇总表

 

 

 

 

 

 

 

 

 

 

 

 

 

 

 

 

 

 

 

 

 

 

 

 

 

 

 

 

附件1

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圆盘犁

1.1.3旋耕机

1.1.4深松机

1.1.5开沟机

1.1.6微耕机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铺膜机

1.2.3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铺膜播种机

2.1.7水稻直播机

2.1.8精量播种机

2.1.9整地施肥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营养钵压制机

2.2.3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

2.4.2撒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埋藤机

3.1.4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喷杆喷雾机

3.2.2风送喷雾机

3.2.3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3.3.2果树修剪机

3.3.3枝条切碎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果实收获机械

4.3.1果实捡拾机

4.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4.1采茶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花生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

4.7.2搂草机

4.7.3打(压)捆机

4.7.4圆草捆包膜机

4.7.5青饲料收获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1.3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风筛清选机

5.2.2重力清选机

5.2.3窝眼清选机

5.2.4复式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玉米剥皮机

6.5.2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揉丝机

9.1.3压块机

9.1.4饲料(草)粉碎机

9.1.5饲料混合机

9.1.6颗粒饲料压制机

9.1.7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喂料机

9.2.3送料机

9.2.4清粪机

9.2.5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剪羊毛机

9.3.3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0.1.2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

10.1.3网箱养殖设备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废弃物料烘干机

11.1.2残膜回收机

11.1.3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1.5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1.1.6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挖掘机械

12.1.1挖坑机

12.2平地机械

12.2.1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2食用菌生产设备

13.2.1蒸汽灭菌设备

13.2.2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驱动耙

15.2.2水帘降温设备

15.2.3热水加温系统

15.2.4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5旋耕播种机

15.2.6大米色选机

15.2.7杂粮色选机

15.2.8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15.2.9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

15.2.10沼气发电机组

15.2.11有机肥加工设备

15.2.12茶叶输送机

15.2.13茶叶压扁机

15.2.14茶叶色选机

15.2.15根(块)茎作物收获机

15.2.16果园作业平台

15.2.17果园轨道运输机

15.2.18秸秆收集机

15.2.19瓜果取籽机

15.2.20脱蓬(脯)机

15.2.21莲子剥壳去皮机

15.2.22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


附件2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正面

             

购机者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申请县、乡镇


联系电话

            (手填)

银行卡(折)账号

(手填)

购置机具

信息

机具大类


单机中央补贴额(元)


机具小类


补贴金额总计(元)


机具品目


销售单价(元)


分档名称


销售总价(元)


生产企业


数量(成套设施装备实际量)


机具型号


功率(千瓦)


经销商


备注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与出厂编号对应的牌证管理机具登记证书编号







购机者签字

上述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已核对无误。

签字(手印):            

    

    月     日

受理经办人签字

 

签字:

 

    月     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已对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核对无误。

 

签字:

(单位公章)

                         月     日

县级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月     日

表格说明

1.本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表是购机者获取补贴资金的主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本表一式叁份,购机者执壹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各执壹分。

重要提醒

1.银行卡(折)账号、联系电话作为内部工作资料妥善保存,不得存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2.农机购置补贴款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无需购机者操作银行账户,如有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要求购机者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付款、转账等或进行相关操作的,不可轻信,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打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背面)

             

身份证图片


购机者头像


铭牌图片




发票图片


申请表编号:XXXXXXXXXXXXXXXX

附件3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购机者,农机产销企业是政策实施的参与主体之一,但不是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

二、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违反《刑法》等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国家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

三、购机者在明知农机产销企业虚开发票(即发票金额与购机者付给经销企业的全部购机款额不一致)的情况下,使用不真实的购机发票申请补贴,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本购机者已知晓以上事项,并承诺如下:

一、本购机者知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符合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要求。

二、本购机者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已真实购置了所申请的农业机械。

三、本购机者申请补贴资金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通过手机APP上传申办补贴信息等为自主自愿行为,且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四、本购机者购置的牌证管理机具,已在申办补贴前到相关部门先行办理牌证手续,并已取得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登记证书登记编号。

五、本购机者购置的创新产品,已与农机产销企业签订“知情同意书”,已知悉了解所购新产品的技术优势、使用潜在风险等信息。

六、本购机者将按约定支付农机产销企业购机款。

七、本购机者未参与骗取、套取农机购置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后续将主动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发现的相关异常情况,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和抽查核验机具等管理服务要求,自愿承担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其它有关责任和义务。

八、本份申请涉及的机具,在购机者申请之前未申报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有关机具购置类补贴资金。

九、本购机者承诺,此份补贴资金申请涉及的机具购买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与经销商通过□刷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现金□其他                     支付购机资金。(打“√”,勾选“其他”的应填写具体支付方式;如采用多种方式支付购机款的,请在“其他”中分别填写支付方式或支付金额;此项由购机者手填)

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要求,自愿接受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等处理并承担损失。

 

购机者签字:

    月    日

(本承诺书由购机者本人签字,一式贰份,购机者执壹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执壹份。)


附件4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

街镇(社区):                                       资金申请表编号:                  

一、补贴对象情况

姓名


家庭住址

乡(镇)村组

身份证号码


二、补贴机具情况

机具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企业


经销企业


购机日期


机具价格


补贴金额


出厂编号[发动机号]

(发动机编号:)        

发票编号


发动机型号


功率kW


排放阶段


配置参数

(辅助管理系统企业自主填报信息)


重要提示: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风险。

补贴对象确认以上信息属实,并已知晓重要提示。

签字:

三、抽查内容


抽查情况(勾选)

1、补贴对象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的申请人一致

    否

2、机具铭牌标示的型号、名称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中信息一致

    否

3、机具铭牌标示的出厂编号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中信息一致

    否

4、发动机铭牌(如有)标示的出厂编号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中信息一致

    否

5、实际机型主要配置是否与企业明示的配置参数相符(可参考辅助管理系统中产品图片及本表补贴机具情况栏中生产企业填写的配置参数进行查看)

 

    否

部门意见

实际补贴对象与申请补贴信息(材料):     一致     不一致。

                          抽查核实:   一致     不一致

 

    核实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月     日


附件5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

公示单位(盖章):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补贴对象姓名

地址

(乡镇、村、组)

分档名称

机具型号

购机

数量

生产厂家

经销企业

单台机具销售价格(元)

单台补贴金额(元)

总补贴金额(元)

备注



































































加注镇举报投诉电话:

 

 

附件6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农户编号

补贴对象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总补贴金额(元)

申请表编号

机具名称

机具型号

单台补贴金额(元)

补贴数量

销售价格(元

生产厂家

经销企业

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




























































































街镇(社区)农机部门负责人(签章):                       街镇(社区)财政部门核实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章):


附件7

___年度___县(市、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受益信息汇总表

序号

购机者信息

补贴机具信息

补贴资金信息

所在乡

(镇)

所在

村组

购机者

姓名

机具

大类

机具

小类

机具

品目

生产

企业

产品

名称

产品

型号

经销企业

购买

数量

(台)

单台

销售

价格

(元)

单台

补贴额

(元)

总补

贴额

(元)



























































































备注:本年度中央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万元,实施中央补贴资金    万元,补贴购置农机具     万台(套),受益农户     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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