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岐山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岐山县租赁性保障住房试行共有产权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将2025年第一批申请配(租)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10户申请人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3月31日
从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凡对公示的申请人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县城建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7-8211017
申请人员名单:
张宗科 王亚娟 赵少萍 王 凡 景丽娜 何锁勤 代宏亮 赵兵利 李 孜 刘飞龙
岐山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