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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02 16:10:34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等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房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市场行为。主管房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工作;全县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查房产广告;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依法登记城乡房屋产权,认定房产测绘成果,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管理房屋产籍档案;房屋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监管工作。

3.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县城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建筑项目的施工许可、竣工备案;制定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实施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标准;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灾情速报和群测群防工作。

4.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环卫建设管理、燃气供热管理、人民防空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融资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7个股室:行政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人防地震办公室。


职能转变

1.将城乡规划管理、测绘地理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2.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县林业局。

3.将赈灾应急救援的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4.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归县住建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局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县委全委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一市一区一路”主攻目标,聚焦实施“双提升”和打造“两个品牌”的新要求,坚持“规划力求精到、管理注重精细、形象凸显精致”的城市建设工作总体思路,高标谋划、高效落实、勤廉有为,系统党建、脱贫攻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城市管理、铁腕治霾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国防震减灾先进县创建一举成功,荣获全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评为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一等奖,市规划局评定我局为农村危房改造先进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先进单位、招投标管理先进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先进单位;尤其是在今年正月十四全县2017年综合表彰暨2018年综合部署和综合创建动员大会上,我局累计荣获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争取中省资金先进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脱贫攻坚工作优秀帮扶单位等12项殊荣,并受到县政府通报嘉奖20万元。

2018年,县考核办下达我局的职能目标任务共5项,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项目建设

1、市政建设工程。计划投资78140万元,实施15项市政建设任务,已投资58670万元,先后完成了南大门城市景观工程、印象凤鸣工程、周原京都排水工程、岐山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县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程、岐山县保障房区外配套电力管廊工程、岐山人民防空地面指挥所及局南侧健康主题游园等工程。其他7个项目顺利推进,计划投资12000万元,建设创业路西段570米,天柱南路1160米。已投资2800万元,建设创业西路260米,完成天柱南路初步设计,与施工方签订了框架协议;计划投资8000万元,建设崇德路2756米。目前,已投资1120万元,完成项目前期征地、拆迁等准备工作,正在与相关单位协商移除电杆事项;投资1800万元,完成周城停车场、城北小区北侧及东关水果市场生态停车场建设;计划投资340万元,实施朝阳路东西入口整治,建设游园、绿化、雕塑、景观墙等内容。目前,已完成立项及设计;计划投资6800万,实施生态园林县城提升改造工程。已投资3750万,完成局南侧、南关口、岐伯路中段、粮食局等立体挂绿及绿化游园建设任务;计划投资43950万元,实施太平塔广场文化旅游街区项目。已投资26500万元,完成6-8#楼外墙砖砌筑施工,1-11#楼主体工程,19-20#地下室工程,签订了北干渠租赁协议,正在进行城北村13.1亩集体土地征用工作,为下一步融资创造利好条件。

2、住房建设工程。一是投资3500万元,完成了县医院生活区、水泵厂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计划投资11400万元,建设商品房5.2万平方米。其中:凤仪路西段梧桐佳苑南区2栋17层商住楼,总投资7480万元,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已投资5620万元,完成主体工程;凤仪路东段锦都小区6栋多层住宅楼,总投资3960万元,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已完成建设任务。

3、天然气利用及供热工程。一是计划投资2340万元,实施蔡家坡天然气输配站迁建工程和岐山县天然气管网铺设工程。其中,蔡家坡天然气输配站迁建工程已完成项目备案,正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岐山县天然气管网铺设工程投资1600万元,超额完成任务,铺设天然气管网49公里。二是计划投资3200万元,完成农村气化8000户。目前,已投资3729万元,完成农村8镇42村天然气安装9562户。

(二)指标任务

1、资金争取工作。争取资金1.5亿元,占任务3亿元50%。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74亿元,超任务10亿元7.4个百分点。

3、招商引资。实施招商引资项目2个,分别为太平塔文化旅游街区项目、凤鸣湖二期县城南大门景观提升项目,完成投资5.2亿元,超额完成任务1.6亿元的225%。

(三)主要职能

1、南溪沟诗经谷,凤鸣湖休闲小镇规划评审工作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培育资质以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2户,为陕西瀚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宝鸡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入库。

2、危房改造。聚焦市县脱贫攻坚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我局紧盯目标,真抓实干。2018年,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644户,竣工644户,竣工率100%。截止目前,补助资金已全额拨付到户,全面解决县域农村贫困家庭的安全住房问题。

(四)城市管理

1、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修补破损路面12处1230余平方米,修补破损人行道道砖6000余块,更换破损排水雨篦、检查井盖60余套,疏通堵塞排水渠8处,修补损坏防腐木树盘127个;全年共计维修城区路灯1200余盏,维修更换电缆2860米,维修路灯配电箱故障25次,市政设施完好率95%以上,照明设施完好率保持99%以上。

2、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推行深度清洁工作法,完成县城18条道路97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任务,做到“四无、五净”。全年清运垃圾42355.4吨,处理垃圾95181.4吨,垃圾收集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清理果皮箱“牛皮癣”400余条,果皮箱的保洁率和完好率达95%以上;维修公厕设施110次,开放率达100%,做到了设施完好,功能齐全,整洁干净。

3、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全年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500余户,治理“五乱”2000余处,清理、没收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上传追呼系统300余份,处罚1000余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13起,结案6起;查处未达到环保要求建筑工地16处,处罚31万元;加装油烟净化设施128户,整治洗车站点24处,整改到位8处,保障了市容环境秩序整洁有序。

4、绿化广场管理工作。完成凤鸣广场提升改造工程。修剪各广场绿篱158894平方米,清理杂草枯枝垃圾40吨;打捞凤鸣湖湖面水草500吨,修剪湖区周边绿化带4次11740平方米;更换城区重点区域花架、花箱、花卉4次,对城区绿化带、树木打药除虫2次,刷白行道树7777棵,处置危树、倒树10棵,补植行道树102棵,做到了四季常绿,三季有花。

(五)铁腕治霾工作。一是建筑工程及商砼站扬尘污染治理。按照中央环保督查组和市县对建筑施工、商砼站扬尘防治检查反馈问题,我局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及时建设岐山县建筑施工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情况的实时监控,实现降尘除尘指标达标,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建筑工程扬尘整治监管科技水平。目前,系统后台已纳入10余家工地的监控系统。二是餐饮油烟治理。全县(含经开区及各镇)共摸底排查餐饮油烟单位总数1296户,其中暂不需要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装置的707户,已完成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装置的563户,安装率达100%,应关停的26户已全部予以关停。

(六)7个镇镇区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以县城为中心,建制镇为依托,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的思路,围绕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突出特色,科学预测,充分论证,力争编制各具形态的镇区空间。目前,7个镇规划编制已完成初稿,并顺利通过评审。规划编制的完成,在今后10年内将为镇区科学、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七)特色亮点工作

1、争创全国防震减灾先进县工作。按照创建标准和申报评审办法,完成5大类34项创建指标及硬件建设、文本编制、资料汇编等,经市局审核,省局验收,我县以全省前5的位次报国家验收,12月中旬,我县荣获全国防震减灾先进县称号。

2、市级“十星”镇创建工作。依据市级“十星”镇创建指标、星级类别,完成益店、雍川、枣林、蒲村镇各项准备工作,等待市上验收。

3、修编县城总体规划。倾力推进2018年县城总规修编工作,已报请市政府同意,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完成公开招标,总规的修编将全面指导和擘画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科学发展的美丽岐山新远景。

4、启动秦岭北麓总体规划。目前,秦岭北麓涉及的5个村庄建设规划及秦岭区域城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启动,先后协调配合完成建成区地形图测绘及规划设计调研,11月底完成规划编制初稿,12月21日组织相关镇、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召开规划意见征求会。目前,设计单位正在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5、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我县凤鸣镇堰河村、河家道村被省住建厅命名为2018年陕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

(八)年度重点工作

1、脱贫攻坚工作。我局承担凤鸣、蔡家坡、京当3镇,13个村,538户贫困户,其中已退出290户,2018年退出105户,未退出143户。下派结对帮扶干部186名,向贫困村派驻工作队4个(共12人);下派联村工作队2个(共6人)。为各包抓村充实办公用品多次,捐赠防腐木质亭一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5万元,捐赠爱心超市物品等共计5000余元等;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帮扶干部利用每周二扶贫日,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进村入户干农活、讲政策、解疑难、盯落实,让包抓村及贫困户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2、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为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指示精神,按照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发放检查通知,先后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对曹家、安乐社区涉及的5个村深山区、浅山区及秦岭北麓主要道路两侧开展拉网式排查,共走访群众90多人次,走访行程110多公里,均反映无违建别墅,无违规建筑。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曹家村六组非法占地建房问题进行了甄别,配合县民政局调查南灵山寺乱搭乱建拆除有关事宜,发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协助拆除南灵山寺乱搭乱建;协助农业局拆除四塬猪舍。

3、传承弘扬工作。一是在县文化馆门前设置善行义举榜专题宣传园地;二是创建了凤鸣东路平安示范街区;三是在辖区内LED屏滚动播放传承弘扬宣传标语;四是优化周原广场北游园、二王三公雕塑广场周文化主题展牌设置;五是在户外广告审批中,将周文化的经典元素和标志符号融入、渗透其中,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户外广告;六是县城各住宅小区均以不同形式分别在出入口及透视墙、文化墙、绿地等显要位置持续设置传承弘扬展牌、喷绘、横幅。

4、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健康促进县创建。一是全力推进“厕所革命”,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7处,提升改造公厕12座处,新建凤鸣湖湿地公园公厕2处,分别在凤仪路、凤周路、周公湖4处停车场设置临时公厕3处;二是先后在堰河、河家道村及周城建成“三功合一”工程;三是围绕“一庙一湖一山一城”四大核心景区及凤鸣湖二期主题特色,深入挖掘周礼文化底蕴,先后建成景观楼台、健康步道、荷花美景等特色项目,北郭村跨入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行列;四是制定(2018-2020)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五是开展系统干部职工健康知识讲座2次;六是节水型机关一举创建成功;七是更换步行街方箱路灯健康知识宣传版面;八是建成健康步道2处,健康主题公园1处。

(九)基层党建。印发系统《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在民主生活会中推行“三心”制度的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学”“做”“常”上深化拓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学习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人均记笔记5000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各1篇,办学习专栏6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系统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走出去”活动,励练了党性,坚定了信仰,塑造了品格,提升了能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会1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接收预备党员2名,按期转正1名。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学习群等平台,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学习氛围,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不断激活干部职工的学习工作活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住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

岐山县园林绿化管理站

3

岐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4

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5

岐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6

岐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7

岐山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23人;实有人员156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140人。包括以下单位: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编制人数12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岐山县燃气供热管理站编制人数5人,年末实有人数7人;岐山县广场管理处编制人数4人,年末实有人数4人;岐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编制人数7人,年末实有人数7人;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编制人数35人,年末实有人数35人;岐山县城镇建设管理站编制人数25人,年末实有人数25人;岐山县城建监察大队编制人数33人,年末实有人数48人;岐山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编制人数14人,年末实有人数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移交养老机构管理离退休人员5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597.89万元,较上年减少19.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支出减少。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597.89万元,比上年减少19.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月本年收入合计1559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597.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5597.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93.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3.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2.02万元。

(2)项目支出13304.62万元,其中:人民防空支出1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27.27万元(包括城管执法57.84万元,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62.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45.92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717.74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35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363.78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69.09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地震灭害预防10万元,棚户区改造97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1973.9万元,公共租赁住房68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4.45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39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59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3.27万元,项目支出13304.6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收入19.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支出减少。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97.89万元,比上年减少19.49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97.8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国防支出10万元(人民防空1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指挥系统及警报系统维护和保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56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66万元、就业补助中公益性岗位补贴50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408.98万元(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045.56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包括以下内容:(1).行政运行177.06万元;(2).城管执法506.69万元;(3).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62.90万元;(4).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69.34万元;(5).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45.92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985.06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域内总体规划编制及部分人员工资);城乡社区公共设施7068.56万元(包括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35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718.56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75.61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工地扬尘监管系统的购买与售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0万元(包括地震灾害预防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7.3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417.35万元),包括以下内容:1.棚户区改造973.00万元;2农村危房改造1973.9万元;3公共租赁住房68.00万元;4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398.00万元。5.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4.4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8.77万元,公用经费:274.5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52万元,占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08%, 公务接待费1.9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8万元,降低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17万元,降低0.8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63万元,降低24.71%,主要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所致。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1批次,200人次,支出1.92万元,比上年减少0.6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3.7145万元,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0.1156万元,增加3.21%。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50万元,主要是工程项目验收、评审、现场会等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减少9.09%,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97.8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058万元,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77.05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减少5.14万元,降低了3%,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62.90万元,用于燃气供热购买服务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为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13,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封面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目录

3.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表1)

4.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表2)

5.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表3)

6.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表4)

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5)

8.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6)

9.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表7)

10.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报表计量单位为万元,项目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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