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研究提出全县水利、水保、防洪、渔业等工作的意见、办法、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
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镇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文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3)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研究制定有关标准和办
法措施,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
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道、水库等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渔政执法;协
调和仲裁县内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
(6)实施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县城
乡供水及水利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负责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7)负责组织全县排灌、节水、城乡供水、中小型水
利等工程的前期论证、审查上报及实施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8)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维
护;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河、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点水利工程;指导河道、水库堤坝的安全监管。
(9)指导全县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农田
水利基本建设,协调灌区改革和灌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供水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11)负责全县渔业工作,主管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工作。
(12)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
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辖区内主要河、库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受县政府委托,负责防汛移民工作。
(13)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技成果的
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和职工培训工作。
(14)指导系统各单位工作,按权限管理人事、劳资工
作,监管国有资产。
(1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岐山县水利局现设局办公室、计划建设股、抗旱防汛办、城乡供水股、财务审计股、水政股、纪检监察室等7个内设股室;岐山县水电工作队、岐山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岐山县地下水管理监测站、岐山县水利管理工作站、岐山县水产工作站、岐山县水政监察大队、岐山县节水办公室、岐山县水政水资源管理站、岐山县城北抽水管理站、岐山县北三抽水管理站、岐山县水利职工学校、岐山县河道管理站、岐山县渭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岐山县石头河西干渠灌溉管理站、岐山县凤鸣镇水务管理站、岐山县凤鸣镇大营社区水务管理站、岐山县故郡镇水务管理站、岐山县蒲村镇水务管理站、岐山县祝家庄镇水务管理站、岐山县京当镇水务管理站、岐山县青化镇水务管理站、岐山县益店镇水务管理站、岐山县枣林镇水务管理站、岐山县雍川镇水务管理站、岐山县蔡家坡镇水务管理站、岐山县蔡家坡镇安乐社区水务管理站、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水务管理站、岐山县蔡家坡镇曹家社区水务管理站28个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实施周公湖、城北抽泵站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农田高效节灌、农村饮水巩固提升等重点项目20个,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37亿元,周公湖生态水系建成开园,农村涝池修复全县开花,全市水利工程集中开工暨湖长制启动仪式在我县举行,水利部、国家防办检查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与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作年内获得全市县区水利工作考核优秀等次第一名、全市水利建设先进单位等市以上荣誉6项。
(一)紧扣“三化”,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发力
全年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农田水利园区化、江河水域生态化“三化”和“十大工程”布局,精心谋划、奋力推进实施水利项目20个,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37亿元,争取各级财政资金1.16亿元,改善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5.41万人,新打机井35眼,新增提水能力112万立方米,新修改造基本农田面积0.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平方公里,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9万亩,其中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470亩,完成水产品产量875吨,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方面:实施重点项目6个,其中扶贫专项资金项目投资347万元,完成贫困村饮水巩固提升16处,受益人口4.33万人;京当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投资329.83万元,新建取水泵站1座、水处理厂1处,铺设输水管道9171米,解决了京当、青化两镇5个村1.8万人用水问题;蔡家坡棚户区外部供水管网工程投资2352万元,铺设供水管道20107米,提升了4.5万镇区人口的安全用水;苜蓿河、索王村供水工程投资323.8万元,新建水处理厂1座,清水池5座,更换水泵机电设备等6台(套),铺设管网25.12公里,受益人口2.7万人;渭河川道城乡集中供水安乐社区供水工程投资1492.33万元,新建水厂1座,铺设输水管道14.88公里,受益人口2.17万人,工程于9月份开工,目前完成管道开挖4.3公里,安装3.4公里,达到建设任务40%;五丈原供水管网连通工程投资823.17万元,铺设输水管道4.12公里,提升五丈原及曹家社区、陕汽、法士特、百万平方米厂房等大中企业及6万余群众的饮水安全,工程9月底完成招标后,因设计调整和开发区排水管网工程施工,输水管网施工计划等排水管安装后实施。
二是农田水利园区化方面:积极落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跟着产业结构调整走,集中连片、整镇推进。投资4880万元,在青化镇青化、北阳、安阳3个村实施的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7470亩,其中滴灌4100亩,管灌3370亩;投资2894万元,在凤鸣镇北杨、朝阳、堰河等5村实施的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田间工程,衬砌改造渠道11.14公里,铺设输水管道4.19公里,新打机井4眼,埋设暗管6.5公里,建设高产稳产粮田1.04万亩;投资245万元实施的省级小水项目在凤鸣、枣林等4镇6村新修农田950亩,新增灌溉面积1180亩;投资3000万元实施的城北抽泵站改造工程,对原四级提水全面改造合并为一级分高、中、低三池供水,更新10KV变电站1座,安装水泵机组3台套,埋设压力出水管道5.5公里;投资232万元实施的维修养护项目,维修全县农田小型水利工程25处。
三是江河水域生态化方面:围绕西周文化大景区建设,结合现代农业灌溉水系规划,投资7864万元实施的周公湖水系生态修复项目全面竣工,成为支撑景区“一方城、一座庙、一面山、一湖水”总体格局四大板块之一。生态涝池修复围绕“六美”乡村创建,将专业施工与镇村自建相结合,在全县全面开花,累计完成投资1329万元,修复焦六、蒲村、王家等农村涝池74座,打造了“南北有水面、一村一涝池”的县域特色水环境;投资3200余万元实施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石头河防洪工程5.5公里,目前完成总工程量70%;投资1373万元实施的凤鸣湖引水及生态治理工程顺利完工,每年从北干渠向凤鸣湖引调水100万立方米,有效改善园区生态环境。
(二)深化改革,五项创新举措扎实推进
一是继续深化河长湖长制推行。河长制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稳步推进,“一河一策”经征求意见后正在抓紧最后修订;同时,制定印发了《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全县共设立县级湖长6名,镇级湖长13名,涝池专管员33名;同步推进大型灌区河长制及灌区“三乱”治理,实现了河有河长、湖有湖长,水库、渠道等各类水利设施均明确了责任领导,形成了各方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是狠抓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突出“九项指标”管控,持续细化各镇、各相关单位用水总量指标,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对陕开先锋、石羊饲料等用水项目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推进凤鸣、蔡家坡城区自备水源井关闭,加强水功能区排污口日常监测管理,对县域内所有入河排污口登记建档,对大源污水处理厂等3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设置组织论证,县域河流水质稳步提升,韦水河超过10个月达到地表Ⅲ类水质标准,首次实现全面达标。深化节水型社会创建,居民生活用水从6月起实施阶梯式计价,全县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建成率分别达到54%、65%和21%,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复核督察。
三是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聚焦供水服务减环节、压时效、降费用,扎实推动“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市县和全省平均水平,下功夫精简企业在办理接水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环节流程,解决部分事项存在的重复审批问题,压缩办理时限,健全供水服务“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优化用水报装业务办理流程,整个接水过程压缩为3个环节、全流程时间缩短至4个工作日,接水总费用严格控制在2.1万元之内,开通了“自来水费查询缴纳”微信公众号,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
四是建立村级水管员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宝鸡市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精神,率先在全市建立村级水管员制度,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专(兼)职水管员,实现了全县101个村全覆盖。根据农村小型水库、淤地坝、泵站、机电井、渠道等工程的管护标准要求,制定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量化打分标准,明确奖惩兑现,实行动态管理,并集中开展村级水管员岗位职责培训,破解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日常管护缺位的难题,达到工程有人建、有人用、有人管,效益可持续发挥的目标。
五是积极推进国有标准化砂厂建设。积极落实9月29日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借鉴扶风等县区经验,及时调研并提请政府研究,目前标准化砂厂建设领导小组及运营组织机构已经建立,砂厂建设用地已经办理征用手续,地块位于蔡家坡镇洪沟村,宝鸡阜丰生物公司以北,面积88.21亩, 物探工作结束后,即将动工建设。
(三)、担当实干,五大攻坚任务取得实效
一是切实担当水利脱贫攻坚任务。承担的脱贫攻坚贫困村16处饮水提升工程全部完工,受益人口28958人,其中贫困人口3110人,北寨子移民产业园节水灌溉工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田167亩;逐村逐户对2018年计划出列的京当镇张家村等15个贫困村和计划退出的1206户贫困户饮水安全情况核查认定,以村为单位出具饮水安全认定证明131份,配合县卫生局取样检测,出具《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141份,在全县101名村级水管员中聘用贫困户63人,择优选派2名党员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9人专职驻村扶贫,286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南营、鸡坡等871户贫困群众,顺利完成了年度帮扶任务。
二是聚力推进秦岭北麓水生态环境整治。联合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对秦岭北麓渭河、石头河、麦李河、峒峪河生态环境问题全流程步行查勘,全面排查乱采、乱排、乱堆、乱建、乱用等违法行为,造册登记、建立台账,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问题整治工作组,放弃节假日连续奋战30余天,组织石头河、麦李河、峒峪河沿河村组企业对河道垃圾、乱堆乱放等全面清理,对排查出的麦李河曹家西沟水力发电站、石头河落星堡村段堤防外堆放垃圾铁粉等6个市上关注挂号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全力以赴防汛抢险。入汛以来,受极端强降雨天气影响,渭河连续出现“7.3”“7.11”两次超警戒洪峰。县防汛指挥部第一时间通过电视、电话、命令等形式发布预警,及时调配防汛抢险物资设施,全县上下紧急行动,县领导亲临渭河防汛第一线,组织指挥消防、水利、公安、医疗等应急救援队伍,成功解救了因洪水前在河道内紧急清理群众而受困的县河管站站长和一名私自进入河道垂钓的群众;对石头河洪沟段等水毁堤防连夜突击加固,局领导率先垂范,带队开展夜间巡堤查险,有效防止了洪水险情扩大,为全县安全度汛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28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岐山县水利局本级(机关) |
2 |
岐山县水电工作队 |
3 |
岐山县水政监察大队 |
4 |
岐山县节水办公室 |
5 |
岐山县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
6 |
岐山县水利管理工作站 |
7 |
岐山县地下水管理监测站 |
8 |
岐山县水产工作站 |
9 |
岐山县城北抽水管理站 |
10 |
岐山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11 |
岐山县水利职工学校 |
12 |
岐山县城北抽水管理站 |
13 |
岐山县河道管理站 |
14 |
岐山县渭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15 |
岐山县石头河西干渠灌溉管理站 |
16 |
岐山县凤鸣镇水务管理站 |
17 |
岐山县凤鸣镇大营社区水务管理站 |
18 |
岐山县故郡镇水务管理站 |
19 |
岐山县益店镇水务管理站 |
20 |
岐山县青化镇水务管理站 |
21 |
岐山县京当镇水务管理站 |
22 |
岐山县京当镇祝家庄水务管理站 |
23 |
岐山县蒲村镇水务管理站 |
24 |
岐山县雍川镇水务管理站 |
25 |
岐山县枣林镇水务管理站 |
26 |
岐山县蔡家坡镇水务管理站 |
27 |
岐山县蔡家坡镇五丈原社区水务管理站 |
28 |
岐山县蔡家坡镇安乐社区水务管理站 |
29 |
岐山县蔡家坡镇曹家社区水务管理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59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4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213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255.05万元,较上年减少1610.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日常公用及“三公”经费压减。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55.05万元,比上年减少1610.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日常公用及“三公”经费压减。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255.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255.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8255.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89.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2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56万元。
(2)项目支出5865.29万元,占总支出的71%。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52万元,其他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支出7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00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1010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5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961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134.47万元,水土保持项目638.76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5.33万元,防汛4.98万元,抗旱368万元,农田水利项目1435.7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64.49万元,农村人畜饮水项目452.55万元,其他水利支出项目309.6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0.3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0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25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9.76万元,项目支出586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2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减少,日常及“三公”经费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投资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55.05万元,比上年减少1610.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日常公用及“三公”经费压减。。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0.0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万元,农林水支出7817.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8.31万元,死亡抚恤3.96万元;
农林水支出7817.77万元,主要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1010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5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961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134.47万元,水土保持项目638.76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5.33万元,防汛4.98万元,抗旱368万元,农田水利项目1435.7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64.49万元,农村人畜饮水项目452.55万元,其他水利支出项目309.6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0.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00万元,主要是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1.2万元,公用经费228.5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万元,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52万元,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73万元,其他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10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34万元、占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12%,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17万元,降低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17万元,降低3%;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7万元,比上年减少0.17万元,降低2.64%主要是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8批次,261人次,支出2.07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0.36万元,主要是全系统干部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增长350%,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加大了培训力度、规模。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28万元,主要是省市水利工程检查验收会议支出,比上年增加0.28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40.2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2.6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减少8.06万元,降低1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7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75.75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岐山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封面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目录
3.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表1)
4.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表2)
5.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表3)
6.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表4)
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5)
8.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6)
9.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表7)
10.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报表计量单位为万元,项目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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