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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0-08-07 09:58:21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林业及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的方针、政策,制订林业发展及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岐山”建设中各项绿化治理工程。指导做好林业生产调查搞好设计工作,指导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和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制订林地、湿地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管理县属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森林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由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承办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天然林资源,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杀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进出市境。

5、负责林木种子执法,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治理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建立种质资源库,选育推广良种。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6、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的初审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制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草)。

8、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工作。制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旅游管理。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监督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巡查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等防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

12、负责全县林业国有资产、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制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建议。提出林业投资规模、方向及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制林业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建议计划,组织、申报、审核、管理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林业重点工程资金。

13、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切实加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证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造林与产业发展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政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重点工程管理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0个,包括部门本级和9个二级决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岐山县林业局本级(机关)

2

岐山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

3

岐山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4

岐山县飞播管理站

5

岐山县林业工作站

6

岐山县苗圃

7

岐山县中心苗圃

8

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

9

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

10

岐山县林政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81人;实有人员190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17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27.56万元,较上年减少14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27.56万元,较上年减少14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3627.56万元,主要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7.56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资金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3627.5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53.8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46万元。

(2)项目支出1673.7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0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141.10万元,退耕现金238.19万元,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23.1万元,森林培育191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56.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59.14万元,动植物保护18.2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10.2万元,林业产业化110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6万元,其他林业支出589.74万元,森林消防应急救援0.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7.56万元, 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3.86万元,项目支出1673.70万元。比上年减少14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3.86万元,项目支出1673.70万元。比上年减少1415.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4.93万元,支出决算为3627.56万元,完成预算的206%,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

预算4.35 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2.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3.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 社会保险补助(项)

预算为112.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4.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

预算为28.9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5.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

预算为238.19万元,支出决算为238.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6. 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项)

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预算为230.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预算为1649.2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

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预算为156.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预算为159.1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预算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

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

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

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预算为589.74万元,支出决算为589.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1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森林消防事务(款)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

预算为69.92万元,支出决算为69.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3.8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897.26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56.60万元。

人员经费1897.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8.26万元,津贴补贴95.11万元,奖金11万元,绩效工资412.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2.1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3.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万元,住房公积金103.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49万元,抚恤金4.35万元,生活补助91.71万元,医疗补助9.9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44万元。

公用经费56.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90万元,印刷费1.46万元,水费0.99万元,电费4.23万元,邮电费0.94万元,取暖费1.50万元,差旅费3.51万元,维修(护)费2.14万元,会议费0.17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工会经费5.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11元,支出决算为2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车购置费13.08万元,占59%,其他交通费支出9.03万元,占4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车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购置车辆1台,预算为13.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其他交通费用预算为9.03万元,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财政。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167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自然生态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 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自然生态保护管理体系,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抗干扰性、自我修复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区域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自然生态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更加协调,实现自然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自然生态保护项目资金短缺;二是缺乏自然生态维护专业技术支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多种途径争取自然生态保护项目资金,根据县域特点开展有效的生态保护项目;二是借鉴相关单位自然生态保护先进工作经验,实现生态自我修复和区域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自然生态保护与区域经济发展更加协调。

2.天然林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41.10万元,执行数14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管护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资金得以保障,国有林场职工与当地林农参与森林资源管护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相关制度的修订,森林资源管理职责清楚、责任落实到位、考核机制健全,资源保护力量得到加强,资源管护成效日益显著,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逐年增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林区基础设施差,管护人员生产生活时有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管护人员生产生活条件。

3.退耕还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61.29万元,执行数26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农民收入显著增加,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兑现资金比上一轮有所减少,从而引发了群众对退耕还林工程积极性不高,工程建设任务落实难度增大。二是新一轮退耕还林栽植地域坡度大,大部分退耕地土层瘠薄,加之春旱、伏旱严重,造林成活率低,加大了工程建设投资。三是工作经费不足。退耕还林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检查验收需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目前,县、镇、财政无法解决,因此,对工程建设验收检查工作造成一定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措施,加强与镇、村、农户沟通,及时补植补造,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新一轮工程建设全部合格。二是加强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退耕还林项目胜利实施。

4.森林培育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91万元,执行数 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地增加了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增强林地生产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工程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工程建设经费。

5.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6.7万元,执行数15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层层签订管护合同,将管护区域落实到山头地块,提高了森林灾害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使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管护人员数量不足,人均管护面积较大,管护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管护人员设置。

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9.14万元,执行数 15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加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及时对全县生态脱贫政策涉及的贫困户资料、面积进行核对,贫困户享受的生态补偿资金已全部兑现到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数据比对不够及时,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提早比对数据,核对资料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7.动植物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8.2万元,执行数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广大群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使社会各界自觉参与到打击整治行动中来,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创生态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秦岭重点区域技防设施没有全覆盖,个别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等存在线路老化、损坏等现象;二是基层林业站、管护站等站所工作经费、野生动物监测设备不足,野生动物巡护、救助等工作力量薄弱;三是个别路口宣传牌、通知通告有破损,全国人大决定、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宣传覆盖还不广;四是对交易、贩卖、运输野生动物行为的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执法还需加强;五是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紧盯堵源头、打流通、控消费,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收集掌握涉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案件和线索,把非法捕猎杀害、非法收购运输、非法出售买卖、非法制售捕猎工具作为打击重点,坚决取缔野生动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贸易和非法捕猎行为,持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二是要坚持全方位、全时段、全链条严防严控,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整改到位、防范到位;三是要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村组、进社区、进林区、进校园、进农户、进网络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知法守法意识。

8.执法与监督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20万元,执行数10.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推动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加强涉林案件打击力度,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专项经费工作经费短缺;二是涉林法规条例制度宣传覆盖面还不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涉林法规条例制度宣传力度;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配备和工作经费的拨付;三是建立健全长效保障制度。

 9.产业化管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10万元,执行数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新建标准化示范园50亩,位于京当镇张家村;低产园改造共1030亩,分别是枣林镇张家沟村建设320亩、京当镇西坞村建设710亩,包括嫁接、抚育、管护和有害生物防治等。设置生烟坑200亩;建设蓄水池1个;购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器械、嫁接、抚育工具、太阳能杀虫灯、旋耕机、打草机、电动喷雾器、剪子、手锯等100套;设立宣传牌2块。2019年中央预算内计划下达中央资金110万元,目前资金已到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管理水平较低。受传统种植习惯影响,当地核桃大多仍沿用粗放经营管理方式,对成熟的综合管理技术还没有完全接受, 造成核桃栽植数量大,但效益低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培训,提高项目区农户管理技术水平。

10.防灾减灾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执行数 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县9个镇2个林场设立标准地、标准木,林地随机设置鼠夹,溴敌隆制作诱饵毒杀,保护天敌等有效措施,达到预防病虫害,防灾减灾的目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我县县域广阔,病虫害监测工作有效开展困难;二是病虫害防治工作具体实施中,专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我县病虫害防治监测和预警制度;二是强化林用农药使用监管,排除林用农药存放、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11.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589.74万元,执行数 589.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扩大了森林面积,增加了森林蓄积,森林资源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同时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实现了林区和谐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工程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工程建设经费。

12.森林消防应急救援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0.33万元,执行数 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在全县范围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防火用火安全意识;二是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建立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还需进一步增加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群众防灭火意识;二是扑火队实战水平、快速反应能力等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强化火源管理,建立健全预警和监督体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大投资培训,购置专业灭火设备;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消除火灾隐患。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947.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84.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6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500.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7.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7.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1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1--表8及绩效自评表9、表10电子表附后。

岐山县林业局公开数据(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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