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建筑业、物业市场、城市管理、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燃气供热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分配及人员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性住房资金监管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并监督实施;负责棚户区改造统筹管理实施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及棚改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三)负责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办法在我县贯彻执行;负责拟定房地产管理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活动;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审核资质、有关证照、销售方案等,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查房产广告;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延期等资料初审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房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五)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完善“12319”城管服务热线。负责县城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广场、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按规定征收和使用好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起草全县城市管理和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行使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督促检查。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执法职能(包括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中,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证牌照除外),主要包括: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行使市政公用设施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城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执法职能。行使城区市场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城区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等行政执法职能。
(七)负责国家和省、市关于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办法贯彻执行;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许可、文明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负责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工作;负责建筑行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做好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负责燃气供热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关于燃气、供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我县贯彻执行工作;负责燃气、供热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管道燃气和加气站等燃气经营单位资质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审查供气、供热单位的设施水平,燃气和供热质量,综合评定供热资格;负责对供热资质提出初审意见,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负责审核燃气经营企业重大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组织燃气行业技术、信息、管理等培训、交流工作;负责受理有关燃气、集中供热及燃气器具方面的投诉,规范管理燃气和供热市场,维护燃气、供热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单位《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的核发和审验工作;审查报批城镇燃气供热企业经营资质、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
(九)负责人民防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防空通信、警报、工程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人防建设工程的审查、促建和收费等工作;负责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县内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管理以地震动参数(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负责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承担抗震救灾具体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1.将城乡规划管理、测绘地理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2.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县林业局。
3.将赈灾应急救援的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4.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归县住建局。
(二)内设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7个股室:行政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人防地震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7个,包括本级及所属7个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
2 |
岐山县园林绿化管理站 |
3 |
岐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4 |
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
5 |
岐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
6 |
岐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
7 |
岐山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36人;实有人员148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136人。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394.49万元,较上年增长79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支出增加。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394.49万元,比上年减少79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1639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94.4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1639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5.88万元,占14.3%;项目支出14048.61万元,占85.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9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5.88万元,项目支出14048.61万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收入79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支出增加。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94.49万元,比上年增加796.6万元,原因同上。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6294.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6.6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96.6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9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37%。按照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其中:
1.国防支出中国防动员支出12.12万元,其中人民防空12.12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就业补助支出551.97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551.97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抚恤支出18.16万元,其中死亡抚恤18.16万元。
4. 节能环保支出中污染防治支出100万元,其中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462.7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4.85万元,城管执法522.4万元,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74.79万元,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87.6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613.08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规划与管理支出484.6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规划管理支出484.65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108.03万元,其中: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5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958.03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177.3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77.36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中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168.9万元,其中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68.9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39.25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39.25万元。
11.住房保障支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261.9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29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1570.94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3.96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390万元。
1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中地震事务支出9.35万元,其中:地震监测2.88万元,地震事业机构3.59万元,其他地震事务支出2.8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5.8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155.34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190.53万元。
人员经费2155.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5.46万元;津贴补贴58.86万元;奖金62.75万元;绩效工资384.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2.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4.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38万元;住房公积金90.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44万元;抚恤金18.16万元;生活补助536.25万元;医疗费补助30.5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5万元。
公用经费190.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43万元;印刷费7.1万元;手续费7.65万元;水费7.8万元;电费3.92万元;邮电费1.58万元;取暖费5.33万元;差旅费30.79万元;维修(护)费16.54万元;租赁费10.2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2.25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专用燃料费0.14万元;劳务费22.55万元;工会经费23.82万元;福利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16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万元,完成预算的76.4%。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5.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64万元,占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公务车辆购置。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4万元,完成预算的74.5%,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5.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42批次,296人次,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培训支出。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验收、评审、现场会等会议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0万元,本年支出1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9个,共涉及资金1404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 2019年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人防办工作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2.12万元,执行数12.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上级下达各项训练任务,做好人防应急指挥避难工作。
2. 杨柳村垃圾厂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用于垃圾场污水处理工作,保障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3.城管执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71万元,执行数3.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完成城区野广告的追呼、清理,有效遏制野广告漫延,确保全年城区干净、卫生。
4.燃气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74.79万元,执行数74.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项目的审查、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县燃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检查全县燃气、供热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5.下属单位补助及偿还债务本息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613.08万元,执行数361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弥补下属非财供事业单位的工资经费,确保系统稳定团结,正常运转弥补下属非财供事业单位的工资经费。
6.秦岭区域规划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13.22万元,执行数113.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统计完成秦岭区域规划治理编制工作,做好档案资料完整保存归档,完成确保全县人民有一个生活工作的良好环境。
7.城区路灯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15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城区路灯及其他照明设备用电正常,每天按时照明。
8.污水厂运行经费及提升改造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城区绿化管护、城区市政设施维护费、城区路灯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935.93万元,执行数393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出水达标排放。
9.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城市环卫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732.26万元,执行数73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达到黄河流域排放标准,提高全县人居环境水平、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10.施工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保证每年对监督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掌握最新的施工规范、标准,监督指导施工现场工作。
11.城投公司市政站园林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939.25万元,执行数93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维护城区道路及排水设施,保证城区道路及排水设施正常运转。
12.保障中心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97万元,执行数2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蔡家坡棚户区改造主体资金补助,保时保量完成主体建设,提高棚户区住宅环境。
13.规划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570.94万元,执行数1570.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全县162户危房改造户,保时保量完成建设,成本控制有效性,提高群众住房满意度,
14.公租房补贴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96万元,执行数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低保户廉租房补贴金,及时全额发放到人,提高群众住房满意度。
15.安居工程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390万元,执行数23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全县安居工程资金,完成了全年安居工程资金量的全额拨付,建设安居工程,提高人民住宅质量。
16.地震观察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88万元,执行数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支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费用,确保人员稳定团结。
17.地震办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59万元,执行数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支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费用,确保系统稳定团结单位正常运转。
18.地震观察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88万元,执行数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支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费用,确保人员稳定团结。
19.杨柳村垃圾厂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杨柳村垃圾场污水处理工程,保障垃圾场正常运行,每天按时卫生填埋,保障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部门决算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通过分析2019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数据和资料,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自评得分100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9.77%。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4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360.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74.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1--表8及绩效自评表9、表10电子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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