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根据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机关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党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督促、协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和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9、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2019年县委政法委共有政工室、执法监督室、综治督导办、维稳指导室四个内设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岐山县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为县政法委本级。
三、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13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9.14万元,较上年增加4.91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单位配套标准调高增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新增项目支出费等。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9.14元,比上年增加4.91万元,原因同上。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409.14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14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409.1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4.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47.5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6.6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75万元。
(2)项目支出214.72万元,占总支出的52.48%。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16.52万元,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目198.2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1万元,项目支出214.72万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收入4.91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治理专项创平经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全县视频会议系统安装工材费和光钎线路使用费项目等。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9.14万元,比上年增加4.91万元,原因同上。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1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99.5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84.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51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9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60万元,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6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抚恤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41万元。主要用于610办公室印制宣传资料,会议室和扫黑除恶办公室的修缮,扫黑除恶宣传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主要是综合治理专项创平经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全县视频会议系统安装工材费和光钎线路使用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支出。
人员经费17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5万元;津贴补贴55.8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5.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46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8.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6万元。
公用经费1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2万元;印刷费0.34万元;会议费1.29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4.17万元;维修(护)费4.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3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预算的94.6%。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7万元,占9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8.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购置车辆0台0,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的86.88%,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公务接待8批次,52人次,预算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88.37%,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
(三)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元,完成预算的256%,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各级培训次数增加。
(四)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7.5%,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督查次数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示例: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1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维稳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6.51万元,执行数 16.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我县实现了“五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全县各级各部门研判细化了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了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有效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和问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基础不平衡,人员不专一。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公安、民政、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了维护稳定工作的合力。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98.21万元,执行数 198.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涉及群众利益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犯罪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行业领域还存在扫的不透、扫的不深的问题,部分单位部门的重视程度有待更进一步提高。二是线索核查能力不够强。目前,线索收集数量来源相对单一,工作节奏不快,线索摸排收集核查工作的渐进性仍需加强。三是协作配合不够紧密。部分镇及成员单位与各工作专班之间,衔接配合不够有力,工作联动浮于表象,统筹协调等职能发挥时有断档。。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担当。要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的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二是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要对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完善整改台账、整改清单、过程性资料,深化问题整改的质与效,完善过程性资料,做到任务实、标准硬、效果佳。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助推平安岐山建设。坚持深挖彻查、打防结合,探索长效常治机制,健全完善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执法司法衔接、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刑事司法和党纪政纪处分衔接机制,巩固专项斗争成效,全力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为岐山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三)部门决算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与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表对应,对本部门全年决算整体绩效自评,包含本部门基本和项目决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7.6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8年同口径减少37.35万元,降低210.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以及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和创平项目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1--表8及绩效自评表9、表10电子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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