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对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2.贯彻落实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有关部署,研究提出我县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汇总巡察工作情况。
3.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重要情况,向县委巡察组传达县委的决策和部署。
4.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负责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协调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提供工作支持。
7.负责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8.负责机关政务和事务管理;为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9.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等。
10.完成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岐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岐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岐办发【2019】35号),中共岐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巡察办内设2个组室:综合室、巡察室。县委巡察办机关行政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县委常设4个巡察组,核定巡察组行政编制12名,每个巡察组行政编制3名,其中组长1名(正科级)、副组长1名(副科级)、巡察专员1名(副科级)。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拟开展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3轮,省市交叉巡察2轮、联动巡察2轮。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中共岐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0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3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委巡察办为2019年7月独立运行单位,加之人员配备到位,所需经费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0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9.3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1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年开展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3轮,省市交叉巡察2轮,联动巡察2轮。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38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1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委巡察办2019年7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预算单位,加之人员配备到位,所需经费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0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9.38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1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年开展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3轮,省市交叉巡察2轮,联动巡察2轮;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9.38万元,较上年增加11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年开展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3轮,省市交叉巡察2轮,联动巡察2轮。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38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3601)169.43万元,较上年增加75.62万元,原因是巡察机构人员全部配备到位。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35.00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预算单位。
(3)培训支出(2050803)4.95万元,较上年增加4.95万元,原因是省市巡视巡察培训,县级巡察每轮对抽调人员也要进行业务培训。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3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42.86万元,较上年增加69.31万元,原因是县委巡察办2019年7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预算单位,人员逐步配备到位。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0.24万元,较上年增加39.99万元,原因是全年开展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3轮,省市交叉巡察2轮,联动巡察2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4.27万元,较上年增加4.27万元,原因是医疗补助。
资本性支出(310)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原因是人员配备后需采购办公用品。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38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42.86万元,较上年增加69.31万元,原因是县委巡察办2019年7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预算单位,人员逐步配备到位。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0.24万元,较上年增加39.99万元,原因是全年开展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3轮,省市交叉巡察2轮,联动巡察2轮。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原因是人员配备后需采购办公用品。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4.27万元,较上年增加4.27万元,原因是医疗补助。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预算单位,未预算“三公”经费,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检查;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预算单位,未预算“三公”经费,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检查;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经费预算。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预算会议费。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4.95万元,较上年增加4.95万元(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省市要求,巡视巡察工作要做到每年有培训,县级巡察每轮需对抽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9.38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6.80万元,较上年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预算单位。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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