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岐山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7-14 14:12:3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中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程标准等;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意见措施,并监督实施;统筹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震救灾等工作。

2、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负责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综合预案,指导各镇、各部门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岐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依法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指导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

12、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查、检查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全过程和有关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原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落实情况。

13、依法组织指导全县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商务、住建、水利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应急管理局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综合监管股、防灾减灾股、应急救援股、安全监管股、法制宣教股(党建办公室)。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2、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岐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4、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5、依法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6、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7、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8、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指导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

9、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查、检查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全过程和有关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原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落实情况。

10、依法组织指导全县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岐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岐山县应急管理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4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91.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4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6.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91.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6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91.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4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6.6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91.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6.65万元,较上年增加91.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6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240101)246.65万元,较上年增加91.1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6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77.06万元,较上年增加42.6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3.88万元,较上年增加51.9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5.71177万元,较上年减少3.53万元,原因是经济科目调整。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6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77.06万元,较上年增加42.6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63.88万元,较上年增加51.9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5.71177万元,较上年减少3.53万元,原因是经济科目调整。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83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83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车运行费用。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0.00万元,2019年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会议费支出。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0.00万元,2019年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培训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70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岐山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