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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7-14 13:57:46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燃气供热管理及许可,保障房资格核准,城市道路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等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分别是行政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人防地震办公室、项目股。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建筑业、物业市场、城市管理、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燃气供热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国家、省、市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分配及人员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性住房资金监管及租赁补贴的发放并监督实施;负责棚户区改造统筹管理实施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及棚改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三)负责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办法在我县贯彻执行;负责拟定房地产管理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活动;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审核资质、有关证照、销售方案等,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查房产广告;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延期等资料初审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房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五)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完善“12319”城管服务热线。负责县城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广场、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按规定征收和使用好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起草全县城市管理和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行使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督促检查。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执法职能(包括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中,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证牌照除外),主要包括: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行使市政公用设施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城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执法职能。行使城区市场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城区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等行政执法职能。

(七)负责国家和省、市关于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办法贯彻执行;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许可、文明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负责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工作;负责建筑行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做好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负责燃气供热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关于燃气、供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我县贯彻执行工作;负责燃气、供热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管道燃气和加气站等燃气经营单位资质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审查供气、供热单位的设施水平,燃气和供热质量,综合评定供热资格;负责对供热资质提出初审意见,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负责审核燃气经营企业重大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组织燃气行业技术、信息、管理等培训、交流工作;负责受理有关燃气、集中供热及燃气器具方面的投诉,规范管理燃气和供热市场,维护燃气、供热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单位《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的核发和审验工作;审查报批城镇燃气供热企业经营资质、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

(九)负责人民防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防空通信、警报、工程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人防建设工程的审查、促建和收费等工作;负责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县内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管理以地震动参数(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负责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承担抗震救灾具体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8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岐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2

岐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3

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4

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岐山县园林绿化管理站


6

岐山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7

岐山县燃气供热管理站


8

岐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19人;实有人员148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0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425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2.4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655.75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养老年金单位配套标准调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年初预算;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425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52.4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655.75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养老年金单位配套标准调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5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2.4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655.75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养老年金单位配套标准调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年初预算。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25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52.4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655.75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养老年金单位配套标准调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52.45万元,较上年增加1655.75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养老年金单位配套标准调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年初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2.44万元,其中:

(1)公益性岗位补贴(2080705)575.48万元,较上年增加49.48万元,原因是公益岗位人员增加。

(2)行政运行(2120101)129.13万元,较上年减少32.04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3)城管执法(2120104)412.22万元,较上年减少6.85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4)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2120107)69.88万元,较上年减少4.91万元,人员减少。

(5)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120109)61.67万元,较上年增加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养老年金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339.00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原因是人员及业务增加。

(7)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373.27万元,较上年增加42.3万元,原因是人员及业务增加。

(8)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1559.00万元,较上年增加1479万元,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年初预算。

(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581.84万元,较上年增加134.84万元,原因是增加环卫车辆等设备。

(10)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20601)130.95万元,较上年减少11.67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11)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2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原因是保障房管理及日常维护列入年初预算。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2.4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616.36万元,较上年增加436.7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养老年金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70.8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8万元,原因是增加环卫车辆等设备。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668.01万元,较上年增加548.43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养老年金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9)10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年初预算。

资本性支出(310)397.27万元,较上年增加397.27万元,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2.4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513.39万元,较上年增加376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养老年金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5.10万元,较上年减少73.33万元,原因是经费压缩项目减少。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10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年初预算。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1648.68万元,较上年减少588.59万元,原因是经费压缩人员减少。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397.27万元,较上年增加397.27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加及人员增多。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668.01万元,较上年增加548.43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及机关事业养老年金单位配套标准调高。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中列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5.7万元,较上年减少7.14万元(3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2.68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12.02万元,较上年减少7.14万元(3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省市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支出。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52.4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60.40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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