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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 2020-07-14 10:47:51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规定。

2、提出加快发展全县“三个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战略规划、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高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检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政策,执行少数由中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制定调整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县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县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配合推进实施全市“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我县“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8、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

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4、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责,组织制定全县煤炭、电力、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5、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公平开放。

16、研究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及县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17、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供求总量平衡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工作和粮食产销合作。协调推动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8、承担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

19、承担全县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职能。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内设12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经济发展股、投资股、信用体系股、体改股、公共资源管理股、粮食股、粮食执法股、价格管理股、节能环资股、能源股。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抓好县域经济发展等管理工作,开展经济运行分析掌握情况,找准问题,提出建议,为县政府宏观决策,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当好参谋。要紧盯追赶超越目标和“五个扎实”要求,要紧盯追赶超越目标和“五个扎实”要求,促进新时代追赶超越不断取得新进展。

2、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过去、全面规划未来。充分发扬民主、广纳群智,全方位征求意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科学决策,使“十四五”规划纲要紧贴实际、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3、持续抓好稳投资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狠抓稳增长稳投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坚持把稳增长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认清差距和短板,进一步坚定信心、提振精神,迎难而上,抢抓一切有效时间,采取扎实有力举措,抓重点、抓关键、抓骨干、补弱项、补短板、补差距。积极调查研究,研判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把稳增长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勤研究、快安排、重协调、抓督办,确保稳增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是抓督查,确保实效。对项目建设真督实考、定期晾晒成效、预警倒逼,对达不到时序进度的由考核部门印发提醒函,并由督查部门实地督查,实行按季度考核,县考核办牵头,按季度对责任单位建设项目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实奖实罚。

5、积极做好项目审批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按时办结符合条件备案项目,材料不齐全项目及时通过在线审批平台提醒项目单位予以材料补正,项目属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应实行核准管理,及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应实施审批管理、不属于本备案机关权限等情形的及时予以退回,并注明退办理由。认真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年本)》规定及相关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尤其是工业类项目备案,了解项目生产工艺及相关设备,严把政策关,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落后的设备坚决不予以审批。

6、加强清洁能源替宣传引导。继续大力宣传清洁能源替代政策和知识,倡导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引导群众积极使用清洁能源生活取暖,坚决不允许出现拆灶、拆炕、封堵等“一刀切”现象。

7、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继续加强对招投标项目的全程综合监督,严格招投标程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执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切实增强项目招投标透明度。

8、抓好粮食购销经营。坚持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认真做好粮食企业的经营工作,力争全年完成3亿斤粮食购销任务,实现企业利润持续增加。

9、规范粮食储存管理。健全粮食仓储管理制度,管好各级储备粮,实现各级代储粮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坚持开展库存粮食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储粮隐患,落实科技保粮措施,提高科学保粮水平,确保储粮“一符四无”和“三专四落实”合格率达100%。

10、全力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对已整改到位的各类问题,强化行业监管,定期开展巡查检查,杜绝已经整治的问题反弹回潮或者发生新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岐山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违规建设、违规养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宗教场所等领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二是严格落实网格监管。加强网格化监管平台管理员、网格员培训和管理,认真开展秦岭保护课题研究,及时对接省市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智慧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信息化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相关要求,夯实网格员巡查工作责任,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足额保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在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扶贫开发、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安排上加大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倾斜扶持,并积极争取中省市扶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项目和资金。积极协调编制部门,落实县秦岭办机构级别和人员编制,为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工作力量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 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员43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2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12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9.1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47.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岐山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即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12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29.1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647.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岐山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即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9.13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47.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岐山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即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12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29.13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647.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岐山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即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29.13万元,较上年增加647.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岐山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即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9.1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401)340.96万元,较上年增加79.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人员增加。

(2)战略规划与实施(2010404)1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原因是增加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3)物价管理(2010408)5.00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增加价格认定工作经费。

(4)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10499)2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20万元,原因是增加重点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5)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110499)20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6)行政运行(2220101)75.17万元,较上年增加75.1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即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7)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220199)108.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即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8)储备粮油补贴(2220401)1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即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9.1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76.07万元,较上年增加14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岐山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即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54.52万元,较上年增加230.87万元,原因是专用项目功能科目变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3.54万元,较上年减少1.62万元,原因是本科目功能划分变动。

对企业补助(312)2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设为二级预算单位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此项工作增加。

其他支出(399)28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85万元,原因是专用项目功能科目变动。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9.1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376.07万元,较上年增加146.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岐山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即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54.52万元,较上年增加18.02万元,原因是专用项目功能科目变动。

对企业补助(507)2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设为二级预算单位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此项工作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3.54万元,较上年减少1.62万元,原因是本科目功能划分变动。

其他支出(599)285.00万元,较上年增加285万元,原因是专用项目功能科目变动。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中列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33万元,较上年增加0.15万元(4.69%),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设为二级预算单位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3.33万元,较上年增加0.15万元(4.69%),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设为二级预算单位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经费预算。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0.4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和压缩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9.0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90万元,较上年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岐山县粮食局、岐山县物价局并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下设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即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 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 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 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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