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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岐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02 11:18:32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国民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岐山战略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动优质卫生健康资源向基层延伸;负责对全县卫生健康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提出全县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群众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监测防治;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陕西省药品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提出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建议。

6、负责监督并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监督执法检查。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加强基层卫生,强化乡医管理。

8、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加强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9、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抓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10、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11、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12、承担全县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岐召开的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13、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构改革前,我局名称为“岐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规划财务股、医政医管股、公卫法规股、计生指导股、信息统计股、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8个股室。2019年3月,按照《岐山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岐办发〔2019〕45号)精神,更名为“岐山县卫生健康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规划财务股、医政(中医)股、公卫管理股、健康管理股、人口与家庭发展股等7个股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项目建设为基础,改善县域卫计服务保障环境。

(二)以医疗安全为中心,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以规范服务为抓手,强化公共卫生精细化管理。

(四)以创新发展为动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五)以强化人口素质为目的,落实计生健康服务政策保障。

(六)以医疗保障为重点,推进健康扶贫政策全面。

(七)以健康创建为抓手,全面推动健康岐山建设。

(八)以大骨节病防治为主,落实地方病分类救助措施。

(九)以三项活动为抓手,强化系统行业作风廉政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岐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

2 岐山县医院

3 岐山县中医医院

4 岐山县妇幼保健院

5 岐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岐山县卫生监督所

7 原岐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8 岐山县青化中心卫生院

9 岐山县枣林中心卫生院

10 岐山县益店中心卫生院

11 岐山县祝家庄中心卫生院

12 岐山县蔡家坡镇安乐中心卫生院

13 岐山县五丈原中心卫生院

14 岐山县雍川中心卫生院

15 岐山县蔡家坡镇卫生院

16 岐山县曹家镇卫生院

17 岐山县雍川镇马江卫生院

18 岐山县凤鸣镇孝子陵卫生院

19 岐山县凤鸣镇北郭卫生院

20 岐山县凤鸣镇大营卫生院

21 岐山县故郡镇卫生院

22 岐山县蒲村镇卫生院

23 岐山县京当镇卫生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4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511人;实有人员1426人,其中行政27人、事业139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原岐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属行政单位,编制30人,实有人员27人。

岐山县县医院属差额事业单位,编制547人,实有人员5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岐山县中医医院属差额事业单位,编制245人,实有人员245人。

岐山县妇幼保健院差额编制118人,全额编制26人,实有差额编制人员118人,全额编制人员26人。

岐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2人,实有人员44人。

岐山县卫生监督所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2人,实有人员28人。

岐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6人,实有人员15人。

岐山县青化中心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0人,实有人员22人。

岐山县枣林中心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5人,实有人员30人。

岐山县益店中心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2人,实有人员26人。

岐山县祝家庄中心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8人,实有人员24人。

岐山县安乐中心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0人,实有人员27人。

岐山县五丈原中心卫生院(含二院)差额事业编制75人,全额事业编制51人,实有差额编制人员33人,全额编制人员47人。

岐山县雍川中心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2人,实有人员30人。

岐山县蔡家坡镇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0人,实有人员23人。

岐山县曹家镇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0人,实有人员17人。

岐山县雍川镇马江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3人,实有人员23人。

岐山县凤鸣镇孝子陵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0人,实有人员18人。

岐山县凤鸣镇北郭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0人,实有人员20人。

岐山县凤鸣镇大营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0人,实有人员18人。

岐山县故郡镇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1人,实有人员20人。

岐山县蒲村镇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3人,实有人员17人。

岐山县京当镇卫生院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5人,实有人员1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403.14万元,较上年减少73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助资金拨付不到位,基本建设专款减少。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246.43万元,比上年减少1869.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机构、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完成,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40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631.63万元,占总收入的33%;事业收入33425.37万元,占总收入的66.3%;其他收入346.14万元,占总收入的0.7%,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实习费等。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50246.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2277.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6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1.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33.96万元。

(2)项目支出7968.67万元,占总支出的15.9%。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基建项目支出200万元,医改补助资金2098万元,基层医疗综合补助1188.41万元,公共卫生项目资金3888.9万元,中医药专项6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494万元等。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63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2.97万元,项目支出7968.67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0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助资金拨付不到位,基本建设专款减少。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31.63万元,比上年减少4837.95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31.6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03.02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36万元、扶贫专项支出494.25万元(主要是健康扶贫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0万元(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层设施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务支出15703.02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350.35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事业运行15352.6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中:公立医院支出4487.8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826.97万元,公共卫生机构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5278.23万元,中医药专项6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523.27万元,医疗救助0.18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2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36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55.03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4万元,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17.54万元,死亡抚恤金27.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万元。

(3)扶贫专项支出494.25万元,主要是健康扶贫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0万元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层设施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15.99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工资保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7.8万元,用于计生家庭困难补助、新农保人员等特殊人群补助资金;公用经费679.1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17万元、占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27.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6万元、占年度预算的27.1%, 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占年度预算的28.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88万元,降低8.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3万元,降低4.6%;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58万元,降低16.6%,主要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6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降低4.6%主要是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85批次,437人次,支出2.91万元,比上年减少0.58万元,降低16.6%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2.16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人员及村医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0.66万元,减少30.6%。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1.7万元,比上年增加1.04万元,主要是创建国家健康促进县、国家、省、市项目检查等会议支出增加。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68.6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户(经费未单列)。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增加17.74万元,增长2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担创建国家健康促进县任务,机关运转日常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7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8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7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2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公共卫生项目支出是指政府预算安排用于公共卫生工作的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和上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九、原岐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封面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目录

3.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表1)

4.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表2)

5.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表3)

6.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表4)

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5)

8.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6)

9.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表7)

10.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报表计量单位为万元,项目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岐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报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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