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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02 11:12:23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2、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完成全县投入产出调查任务;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及果业监测、1%人口抽样调查、非公经济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消费、价格、城乡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及住宿和餐饮业调查、企业创新情况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组织实施县域经济考核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审核各成员单位统计数据,汇总、上报全县县域经济考核相关资料。

8、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10、建立健全并管理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综合统计股、专业统计股。下设有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参公事业单位,合署办公,人员、经费统一调配、使用。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经济普查开局良好。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以来,我局着力抓好宣传动员、机构组建、“两员”选聘、业务培训和单位清查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岐政发〔2018〕21号),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岐山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选聘县镇村三级普查指导员163名、普查员205名,不断强化普查人员力量;采用“全覆盖+多频次”的培训模式对全县9个镇逐次开展普查业务培训,保障普查工作高效推进;以举办“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有效提升了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的知晓率,赢得了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单位清查阶段,先后绘制完成了我县9个镇,159个普查区,199个普查小区的电子地图;比对生成了全县单位清查底册;入户调查登记单位4826个、个体经营户15419个,核查率100%,清查摸底工作顺利收官。正式普查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展。

2.专项调查平稳推进。2018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我县共有调查区10个,涉及8镇10村,其中:国家级调查区2个,省级调查区8个。通过实行局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调查小区、镇统计员协调村组的工作机制,已完成样本核实、人员培训、调查摸底等环节任务,现进入登记录入阶段。

3.专业统计持续深入。认真做好工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等18个专业44种日常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今年一月,我局分场次召开了全县劳资、综合、能源、农业等统计专业年报会,对2017年统计年报及2018年定期报表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力促各统计专业准确、规范、高效完成月报、季报和年报任务,及时、客观反映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4、部门统计日趋规范。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我局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力度,使部门统计工作日趋精准化、规范化。上半年,累计召开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5次,逐步引导有关部门在向上级单位报送统计资料前,能主动与统计部门联系沟通,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实时共享,确保各项统计资料匹配一致。

5.监测预警有序开展。依据全省县域经济考核指标变化情况,我局抓快动早、及时谋划,盯紧指标分析、业务培训、协调督办等重点环节,狠抓任务落实,于今年二月底顺利完成了全县2017年度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等五大类28项县域经济考评指标的收集整理、审核分析、汇总上报工作,我县再度跻身“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 排名第7位,比上年位次前移5位。

6.统计信息发布及时。先后编印《2018年五上企业名录》和《2017年岐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我县经济发展情况提供权威的数据支撑;编发《岐山经济要览》9期,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实时参考依据。此外,我局明确专人,定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统计数据,方便部门查询,截至目前,累计向市统计局网站报送统计分析、工作信息40篇(条),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党务、政务动态信息48条。

7.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探索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一项全新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每半年监测评价一次。在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及时分析任务、研判指标,起草《岐山县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编制企业大样本框,并对被抽中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登记,于一月底全面完成26项主要指标和42项附加指标的数据录入汇总工作,调查结果客观真实的反映了我县营商环境成效。

8、业务培训工作全面展开。结合追赶超越县域经济发展对各专业统计员进行业务培训9场次1100多人,与发改局、商工局、文广局等相关部门多次深入企业,调查企业发展情况,现场指导业务;认真组织开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考试。对各镇、村、单位经济普查员进行集中培训4次,现场指导7次,培训人员达1000多人次。

9、统计制度改革引向深入。着力抓好网上直报,不断开展“企业一套表”建设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的管理,努力推动我县企业一套表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科学化水平,抓好“五上企业”的申报入库,从源头上把握统计数据质量。目前全县纳入一套表报送的单位共195家。

10、统计法制建设步入正轨。及时制订了《2017年岐山县统计法制工作计划》,深化统计普法工作,提高依法统计水平。针对个别单位统计报表迟报,基础工作不到位情况,上半年,我局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3份,有力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岐山县县统计局本级1个单位,属全额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6.78万元,较上年减少3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普查阶段性任务完成而调整普查经费等。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6.78万元,比上年减少31.71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6.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主要财政拨款收入296.78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296.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7.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69.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8万元。

(2)项目支出89.52万元,占总支出的30.16%。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统计业务52.65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15万元,统计抽样调查9.33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6.38万元等。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6万元,项目支出89.52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普查阶段性任务完成而调整普查经费等。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6.78万元,比上年减少31.71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7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7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07.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194.19万元,公用经费13.07万元。

(2)专项统计业务支出52.65万元,主要是规上企业统计、农民及居民收入调查等项目支出。

(3)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15万元,主要是农业普查活动支出。

(4)统计抽样调查支出9.33万元,主要是人口及劳动力调查支出。

(5)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6.38万元,主要是服务业统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19万元,公用经费13.0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5万元、占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7.8%,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占年度预算的85.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9万元,降低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09万元,降低4.79%;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个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9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4批次,17人次,支出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0.77万元,主要是全系统干部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0.02万元,降低2.53%,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培训次数及规模。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1.12万元,主要是统计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0.02万元,降低1.75%,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89.5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3.0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署办公,人员、经费统一调配、使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减少13.59万元,减少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岐山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封面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目录

3.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表1)

4.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表2)

5.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表3)

6.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表4)

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5)

8.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6)

9.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表7)

10.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报表计量单位为万元,项目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岐山县统计局公开报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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