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2、受县政府委托,代县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监管责任。
3、在县委和县委组织部领导下,统筹负责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4、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5、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6、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辖区食品及餐饮服务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10、承担辖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11、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12个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账务审计股、市场主体监管股、价格监管股、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放心消费县、质量强县创建为抓手,不断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产品商品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重点工作。全县市场环境规范有序,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质量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确保了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脱贫攻坚、意识形态、招商引资、深化改革、小火炉整治(拆除小火炉881台)、散乱污企业整治、扫黑除恶、综治信访、美丽乡村、统战、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明确专门领导牵头组织,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有序。全年争取资金300万,挤出资金10万余元,帮扶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等重点任务包抓村。及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满意率100%,对县人大督查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办的工作,做到及时回复,无一遗漏。单位全年综治平安建设稳定向好,未发生不安全事件。
2018年,我县被省政府授予“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我局被市政府办授予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先后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单位、综治维稳反邪教先进集体、投资发展环境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四上企业培育协调服务先进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先进单位、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市食药监局评为全市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先进单位,市场监管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为一级预算单位,决算只包括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3人,其中行政编制123人、事业编制100人;实有人员175人,其中行政112人、事业6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6人,其中移交养老机构管理退休人员8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85.81万元,较上年增加243.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85.81万元,比上年增加243.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85.81万元。均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2385.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11.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6.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3.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05万元。
(2)项目支出74.3万元,占总支出的3.11%。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项目1.61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1万元,非公党建经费项目20万元,药品三统一项目1.89万元,臊子面三化项目40万元,臊子面协会经费项目6万元,食品安全事务项目3.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8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1.51万元,项目支出74.3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收入243.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5.81万元,比上年增加243.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5.8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8.45万元(主要是全系统175人工资及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的正常运行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7万元(主要是1名离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贴、2名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及18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4.79万元(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84.79万元,用于食品、药品监管、案件查处、食品检验检测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48.45万元。其中包括:
(1)行政运行1791.50万元,反映全系统175人的工资、津贴及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
(2)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4)消费者权益保护1万元,主要用于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支出。
(5)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2.34万元,主要用于臊子面“三化”、非公党建工作开展及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7万元,主要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休费16.65万元,2名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35.92万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84.79万元主要包括:
(1)食品安全事务174.7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1.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1.46万元,公用经费420.0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4万元、占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72.7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1.64%, 公务接待费4.4万元、占年度预算的79.2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72万元,降低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35万元,降低5.33%;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38万元,降低7.95%,主要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比上年减少1.35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55批次, 485人次,支出4.4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5.98万元,主要是全系统干部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0.42万元,降低6.56%,主要是严格控制培训范围,厉行节约。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4.88万元,主要是特种设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0.10万元,降低2.01%,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0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减少1.65万元,降低0.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封面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目录
3.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表1)
4.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表2)
5.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表3)
6.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表4)
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5)
8.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6)
9.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表7)
10.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报表计量单位为万元,项目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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