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提出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
2、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工作;贯彻执行粮食准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许可工作;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与供需平衡调查工作。依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意见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粮食供应以及重点项目的用粮计划。
4、负责编制全县粮食仓储、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全县粮食仓储体系建设。
5、负责做好“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和“粮安工程”的组织规划和实施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原岐山县粮食局内设股室三个: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股和计财审计股。2019年3月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整合至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更名为岐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顺应市场形势,强化粮食购销举措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鼓励和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广开门路,多渠道筹措收购资金4362万元,全县粮食收购工作稳中有序,有效防止了农民“卖粮难”。二是抓好粮食收购。截止12月底,代收代储小麦 4000吨,代农储粮 100吨,涉及农户49户。全县累计收购小麦 120388吨、玉米 22517吨,收购总量达到 150012吨。三是适时适价销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营销方式。截止12月底,全县粮食企业销售小麦126041吨、玉米22443吨,实现销售收入 3.82亿元、利润20.06万元。
(二)提升保障能力,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一是增强了粮食储存安全保障。全面贯彻“一规定两守则”,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促进仓储管理上新水平。鲁班桥粮食储备库新库区2.5万吨储粮仓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座仓房主体已完工,投资1250万元。青化粮库仓间罩棚、地磅、晒场改造建设项目,已投入运行,投资23万元。目前,全县 90栋仓房12.3吨仓容中,实施储粮新技术仓房 4栋,有效仓容达到 10吨。二是增强了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严格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抓牢粮食出入库、保管、防治、熏蒸作业备案等环节,“四无”粮仓合格率和安全保粮率均达到100%。组织实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试点工作,通过企业自查、省市普查督导,全县纳入清查范围的4户企业9个库点37个仓房51324.7吨粮食,会计、统计、保管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做到了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管理规范。三是增强了应急供应安全保障。积极构筑完善全县粮食应急供应网络体系,全县创建了“放心粮油”示范店12家,“经销点”12家。加强对12个应急供应网点、1个应急加工企业、7个市场价格监测点的管理与指导,确保了粮油应急供给。组织轮换了5000吨县级储备粮,及时会同财政、农发行等部门进行了验收,228万元县级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足额按时拨付到位。
(三)坚持依法管粮,全力优化监管体系
积极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年内开展粮食专项检查2次、联合执法检查2次、常规检查8次,依法查处违法收购、粮食掺杂使假、价格欺诈、粮食储存设施不合格、原粮质量不达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确保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不走样,以及全县群众的用粮安全。同时,全力保证全县粮油市场供需平衡、价格平稳、消费安全,积极对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物价等部门开展 “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集中整治活动4次,对个别索票索证不全、环境卫生较差等门店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促进了涉粮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
(四)严把行业安全,助力粮食经济发展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同时,强化信访维稳,确保行业和谐稳定,安全发展。一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一起治安刑事案件,未出现一起进京赴省到市越级上访闹访事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包括本级即原岐山县粮食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2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移交养老机构管理离退休人员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遗属人员3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72.85万元,较上年减少169.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人员经费减少等。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72.85万元,较上年减少169.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人员经费减少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7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72.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772.8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7.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6.5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7万元。
(2)项目支出645.16万元,占总支出的83.48%。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141.72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71.10万元,储备粮油补贴228.33万元,其他粮油储备支出即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质量大清查经费4万元等。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7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9万元,项目支出645.16万元。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收入169.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人员经费减少等。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2.85万元,比上年减少收入169.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人员经费减少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8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72.85万元。(主要是粮油事务支出540.51万元、粮油储备支出232.33万元)。
(1)行政运行127.69万元,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141.72万元,反映主要用于粮食财务挂账的利息补贴支出。
(3)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7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粮油事务基本和项目支出。
(4)储备粮油补贴228.33万元,主要是储备粮油项目支出。
(5)其他粮油储备支出4万元,主要是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质量大清查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93万元,公用经费14.7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3万元,占年度“三公经费”预算的21.9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占年度预算的21.9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23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23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支出内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培训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压缩出国人次,从严控制出国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批次, 35人次,支出0.23万元,比上年增加0.23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0.08万元,主要是全系统干部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0.06万元,减少42.86%。
3.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45.1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减少1.52万元,降低9.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省市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粮油物资储备—粮油事务—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指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
4、粮油物资储备—粮油储备—储备粮油补贴是指:县级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补贴。
九、原岐山县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封面
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目录
3.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表(表1)
4.部门决算收入总表(表2)
5.部门决算支出总表(表3)
6.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表4)
7.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5)
8.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6)
9.部门决算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表7)
10.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版权所有: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901896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30002
陕公网安备61032302000020号